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40-46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红政务函〔2018〕1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
杨冰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造红河州“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政府服务平台的建议》的第22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工作办理情况
(一)关于把公共资源交易和投资服务纳入到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一网三中心”的建议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1年12月,2015年加挂了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牌子,属于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共有干部职工11人,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政府自身建设、监督检查四个科室;下设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简称“两局三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1年12月成立,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5人,内设综合、工程建设交易、土地矿权交易、政府采购、财务、信息6个科室,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牌出让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场内交易的服务工作;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于2014年2月成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主任高配为副处级),编制6人,内设项目受理、代办2个科室,主要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州政务服务中心是州级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为民服务的窗口,现有44个部门和10家企业入驻。
目前,我局负责运行管理的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互联网+投资服务”平台)均为省级统一建设开发,我局仅配套提供相应的设施设备。
1.“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0号),我局着力从抓实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抓细事项进驻体政务大厅、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应用运行推广和引导、配套配置智能化设备、完善红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功能6个方面抓细抓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于2017年9月18日在全省第一家上线运行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上半年,全州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301452件(州级17256件,13县市284196件),公开公示发布信息6159条(州级272条,13县市5887条),按时办理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政务信息互动140条(州级67条,13县市73条),用户注册23778人次,服务评价0差评。
2.“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我局紧紧围绕规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从推进场所提升改造、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内部运行规范等方面着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建设及硬件设施达到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要求,被认定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自2017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我局通过报刊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和引导力度,已基本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全程在线网上交易。同时,加大对进场交易各方主体人员的培训,开展培训1250多人次,积极推进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操作、网上监督,使整个招投标过程网上留痕、可溯、可查,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在线、无纸化运行,实现专家资源异地共享、远程评标、电子评标等,打造更加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目前,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已经实现了省、州、县三级之间的互联互通,运行初具成效(其中:土地出让交易系统还存在一些不能满足相关交易规定的要求,目前正在更新完善;矿业权交易系统、国有产权交易系统还未正式部署运行,保证金收退系统还未接通使用、专家抽取终端还未投入使用)。2018年上半年,全州共完成交易项目1285个,交易金额达168.00亿元,比预算少7.25亿元,溢价资金1694.7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608个,政府采购项目547个,国有土地出让100宗,国有资产处置28宗,矿业权交易3个,罚没物资拍卖1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4个,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7个。
3.“互联网+投资服务”平台
一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32号)要求,我局按照“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推动投资服务与时俱进,配合省级积极搭建集在线服务、全程跟踪、管理预警功能为一体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于2013年10月上线运行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15年底,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国家平台顺利实现对接,实现了中央、省、州、县投资项目审批四级联动),在“一窗申报、一窗取件”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形成“赋码流转、见码审批”的运行模式,严格实行投资项目“一项、一码、一表”申报流转,扎实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全生命周期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和监管。2018年上半年,全州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势头良好,提速提质效果明显,全州共开展投资项目审批3022个(州级19个,13县市3003个),同比增长69%;事项审批4347件(州级585件,13县市3762件),同比增长48%;综合审批办理平均提速39.21%,同比提速6.07个百分点;按时办结率为100%。
二是围绕“提质、提速、提效、强服务”,打通影响投资审批服务提质提速的“中间一公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非禁即入”的要求,采取全部网上入驻和部分实体入驻两种方式,认真组织并审核各类符合执业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网上入驻和实体入驻,积极打造“便捷、高效、阳光、透明”的中介服务选取平台——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并于2016年1月上线运行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红河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积极推进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一库选取。目前,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网上入驻中介机构共计3120家(省内机构2240家,省外机构880家),其中:企业2816家、事业单位290家、社会机构14家,共有咨询评估、勘查设计、测量调查、检测服务4个大类34项中介服务类型。2018年上半年,全州累计发布采购项目公告187个(州级21个,13市县166个),项目总成交额1450.68万元,节约资金477.73万元。
4.四个平台之间的对接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提出的“要打破信息孤岛,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载体,突出抓办事上一张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我州在2017年作为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州市之一,就积极配合省级开展数据对接工作。经和省级对接,目前,四个平台的对接情况是: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已经在首页实现入口整合;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已经实现页面融合,后台单点登录,办件公示、统计展示,CA认证登录统一、事项同源和办事服务入口统一;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与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已经实现页面融合,办件公示、统计展示,办事服务入口统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已经与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办事入口统一,与我州州级实体大厅实现智能化设备对接、身份证读卡器对接;同时,与省级部门业务数据对接工作也在积极开展中。目前,省工商局、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卫生计生委、地税局、民宗等14个省级部门业务系统326个事项与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实现入口统一,255个事项实现在线办理单点登录,201个服务事项实现办件信息回传并统一将数据内容纳入网上平台实施效能监督,其余部门正在对接中。
(二)关于引入政务服务的第三方评价,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建议
根据2017年2月5日召开的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的决定,由我局牵头组织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价工作,我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制定方案,协调州教育局、州卫计委开展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价试点工作,并适时召开业务培训,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四川学习,协调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州委组织部等州级单位提供测评对象,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在2017年4月15日至5月10日期间,由四川省民之意市场调查有限公司采取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简称CATI系统)和信函访问的形式,在服务对象、下级对口单位、内部职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对象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为:州卫计委得分96.90,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得分94.32,州教育局得分92.45。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价试点工作已于2017年完成并形成试点工作报告上报政府。
(三)关于政府“一网三中心”做到凡与企业注册登记、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建议
一是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积极组织各部门梳理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明确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不能网上申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凡与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安全生产和居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均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能要求办事群众到现场办理,并推行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等应用,支撑部门审批结果“多方复用、互认共享”。2018年上半年,全州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共受理网上申报办件219329件;二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向基层延伸,整合党建综合平台,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对办理量大、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实施就近申办,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目前,全州入库事项22628项(不含64240项行政处罚),其中:网上申报事项为15926项,占比70.38%,力争在今年8月底网上申报事项比例到85%以上,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到20%以上。
(四)关于政府“一网三中心”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内部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编制工作
按照“四级十同”(省、州、县、乡四级同一个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批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相同)的目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上而下梳理行政职权(包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内部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工作,形成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并全面向社会公开。目前,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主题分类、材料复用、主题服务“四个清单”已经形成,并得到了省级充分肯定,工作成果已被列为全省范本,作为全省事项规范化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州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清单已经于8月2日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布实施。
(五)关于按照“六统一”要求,开展线上平台和线下大厅的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最终实现实体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留痕的建议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和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州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契机,一是积极配合省级搭建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申报、受理、预审、办理、取件、监督、投诉、办理流程和结果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将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打造“一网式”政务服务直通车,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投资项目审批“集中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中介服务“一库选”;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融合发展。以公民身份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政务服务关联的全生命周期办件记录、材料证明等信息,推行身份识别智能化,实现“一号申请”;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投资审批、社会事务、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5个综合服务窗口,推行服务设置项目化,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窗式”服务;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置自助服务终端、自助样表打印终端、自助取文件柜等智能化设备,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全天候自助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引进邮政EMS快递、水、电、天然气、数字电视、刻章代办等便民服务,完善红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功能,将微信公众平台与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对接,新增了网上查询、网上预约、大厅排队情况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按照“有办公场地、有标识标牌、有管理制度、有办事指南、有服务队伍、有集中办理事项”的“六有”要求,认真制定了《关于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快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努力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便民服务平台和为民、便民、快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建设集中、高效、便捷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不断提升为民、惠民、便民的能力和水平。
三、今后的主要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我们将积极加强向省级请示汇报的力度,从省级层面加快部门间数据系统整合进度,推进部门间的数据开放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解决部门信息不共享的问题,早日实现“一网通办”工作目标;二是继续抓实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大厅的深度融合。我们将积极协调州级各部门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的办事能力。同时,积极指导县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有效解决政务服务事项“两头办理”“办事群众来回跑”问题,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三是推进审批服务“最快拿结果”改革工作。目前,起草的改革方案已上报州人民政府,待会上审定后实施。将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化、加强实体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和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信息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全面落实“会议协调、并联审批、互不前置、负面清单管理”项目审批模式、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代办服务、推进5A政务服务模式、整合“12345”和“96128”政务服务专线等8项具体任务,抓紧抓实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办、集中办、网上办、并联办、免费代办、项目化办、随时办、一键办“八办”改革,在2018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结率从现在的24%提高到40%以上,网上申报事项比例从现在的70%提高到85%以上,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快拿结果”的总体目标。
(二)持续完善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一是紧紧围绕全程电子化这一目标,结合实际,完善评标区域封闭式管理、专家抽取规范化运行、门禁系统智能化识别、保证金收退电子化操作等设施及功能;二是加大汇报、对接力度,加大与合作银行的协调力度,尽快完成统计分析系统、土地交易系统、矿权交易系统、国有产权交易系统、专家抽取系统、保证金收退系统的部署、对接和完善;三是推进平台纵深运行。加大新部署运行系统的引导及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在线、无纸化运行,实现专家资源异地共享、远程评标、电子评标,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之间的有效隔离,打造更加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的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真正实现全程电子化;四是持续完善场内交易服务制度。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运行的要求,完善交易规则、流程,形成一整套与电子化运行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相关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各部门之间的通报机制,加大交易各方责任主体信誉管理,加强交易档案资料规范管理,不断规范场内交易行为,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管理、监督规范程度明显提升;五是积极推进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和扩容。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的抽取管理,推进工程系列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对入库专家进行扩容,建立县市向州、省的评标专家抽取终端,加大对专家的培训力度,规范评标专家在线抽取和远程异地评标及使用管理,使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成为常态,有效规避评标专家抽取和专家评标风险;六是加大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推进力度,尽快实现州与省、州与州、州与县、县与县之间的远程异地评标,将远程异地评标成为常态。
(三)扎实抓好“互联网+投资服务”工作
一是抓实“会议协调、并联审批、互不前置、负面清单管理”项目审批模式,大力推进并联审批。积极配合发改部门,组织各投资审批部门对审批、核准、备案目录中同一阶段涉及不同部门的投资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形成并联审批事项目录和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对目录清单内同一阶段的所有事项材料,实行“一窗受理、网上流转、协同办理”的审批模式;二是扎实开展代办服务工作。设立州、县两级代办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代办服务工作,实现州、县两级纵向联动代办,各部门确定部门代办工作人员,实现州级横向并联代办;加强与招商、工商、国(地)税等部门沟通对接,实现企业设立“一门式”审批,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结合我州并联审批目录清单,深入研究“介入式预审”审批模式,通过代办服务介入,结合并联审批,实现“同一事项、统一受理、并联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实现“申请人最多跑一次、材料最多交一次、资料最多审一次”的办理模式;四是加强中介超市运行管理规范。一方面加快升级完善中介超市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步伐。根据采购单位和中介机构的需求,增加公开选取方式,同时,整合资源,结合国家推进实施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和我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主动与省级有关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和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完善中介超市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另一方面继续对各部门加强政策方面的宣传引导,全面规范和加强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编办、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督查等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中介超市运行管理。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对表对标,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人民群众、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我州政务服务工作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能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感谢你对我州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