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28-89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红食药监函〔2018〕42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红河州第12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化改革,整合资源,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立
(一)以“三合一”机构改革推动检测资源整合。我州13县市2015~2016年完成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局,并加挂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州级层面也将开展“三合一”改革,这必将促进工商、质监、食药监检测资源的整合。
(二)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现今,已建成红河州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验楼,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项目投资1672万元,于2017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2017年6月,州食药检所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共取得检测能力资质认证394项,同时加挂了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牌子。目前,州食药检所共完成各类样品433批次的检验,其中食品339批、药品94批。抽检食用农产品332批、监督检验3批、委托检验1批、样品考核1批、能力验证检验2批,不合格1批,不合格率为0.3%。年内,还将对全州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等开展669批次国抽、800批次省抽及336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任务涵盖24大类食品、65个食品品种、120个食品细类,品种包括茶叶、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饼干、炒货食品、坚果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节日食品等。检测结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不合格食品,除对生产企业向社会进行曝光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也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推进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4个县级检测站通过省级“双认证”考核评审,现已正常开展检测工作。
(四)大力推动“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试点”建设。河口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力推动河口县“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积极完成人员、技术、设备升级工作及检测项目扩项工作,并将检测项目纳入CNAS认可范围。已投入300万元,开展弥勒市、建水县“县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今后将按省食安办统一安排积极申报县市食品检验检测整合项目,尽量争取省级项目资金,在每一个县建成一个县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提高县市食品安全监管科技水平。
(五)强力推进“基层所能力提升项目”,在投入1120万元建设85个乡镇市场监管所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60万,开展6个所能力提升工程,为每一个所配置1台食品快速检测仪、1台电脑、1台执法记录仪、1部照相机、1台打印机、1台传真机、1台复印机、1只录音笔等“八个1”工程,全面提高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检测能力及行政执法装备水平。
二、掌控风险,量化管理,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州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结合食品工业企业基本条件、管理要求、生产要求、人员要求、经营要求、产品质量、合同履约、社会责任和银行信用等方面,对食品工业的诚信因素进行分析,提出了食品工业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诚信管理体系的通用要求,为企业防范和控制失信风险、预防失信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诚信文化提供了参考,有利于提高工业企业的诚信管理水平。企业普遍建立了诚信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依法经营的管理规章制度,违约、违规、违法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到许可一户量化一户,使“寻笑脸就餐”落到实处。与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与学校校长签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做到获证餐饮单位一企一档建立诚信档案。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安装管理软件、安装视频监控并公开,接受消费者监督,全州已有15104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占全部餐饮单位76.1%。制订《红河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构建运行高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三)积极开展“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宣传周活动。我州每年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升了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和守法意识,进而大力营造了社会各界共同治理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打防结合,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全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0项,其中食药监部门结合开展全州猪肉市场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整治等专项行动27个,农业部门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个,卫生计生部门开展清真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检查。2018年,全州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其中:食药监部门已开展8项。
(二)加大打击走私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食药监管+公安”的联打模式。目前,全州出动执法人员3.2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4.8万户次,办理食品案共89件,开展专项整治8个。及时处置金平走私冻品被私挖事件,认真开展肉及肉类制品整治,严防问题冻肉流入市场,先后派出11个督查指导组到13个县市指导督查对冻肉市场的拉网式的专项整治工作,查封扣押来源不明、无标识或标识不明、无检验检疫报告书、变质的冷冻肉品11.02吨,下发整改通知书42份,立案调查22件。
(三)抓住重点,认真安排部署,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春节前,州政府领导视察了蒙自市春节食品市场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和市场消费情况进行调研检查;二是制定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明确各县市及州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及早安排部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结合节日、季节等特点,发布《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通告》《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家庭自饮泡酒和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市场监管力度。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加强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压实了各级政府和州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坚决遏制野生食用菌中毒事故多发频发态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召开了红河州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州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治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将工作安排部署到乡镇、到村,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四、针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小作坊监管力度
(一)全面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登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于2017年4月通过“五个一”即一份承诺书、一份检验报告、一份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一套记录档案、一块公示牌,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逐步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让具备条件的小作坊向取证企业转变。全州共有小作坊1912户,共发放小作坊登记证637户。
(二)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州小作坊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大,存在很多“黑作坊”,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低劣,食品安全隐患严重。我们在加大小作坊整改帮扶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小作坊的监管力度,按照“引导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开展工作。一是针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积极引导其进行登记并帮助其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生产条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尽快取得市场准入资格;二是规范一批尚不完全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尽快完善生产条件,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坚决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三是坚决取缔一批完全不具备食品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和作坊式食品加工黑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有效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18家次。举办4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数达1129人。
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今年以来,通过“3•15”投诉举报平台、“3•31”主题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出动人数300余人次,制作、发放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等宣传资料20余万份。在红河人民广播电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宣传栏目,适时报道监管工作动态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谨防误食野生菌中毒的知识;制作、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等宣传资料45万份;结合节日、季节等特点,发布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等食品安全预警通告4期。制作专题片《野菌飘香谨慎吃》、公益MG动画宣传片、电视专家访谈节目预警公告和音频广播在红河电视台、红河日报社、红河电台、新媒体及农村公益电影进行播放和宣传。
(二)食安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积极推动食品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农业部门共制订15个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并推广运用。卫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共受理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60件。河口检验检疫局大力推动河口县“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试点”的资源整合项目实施,积极完成人员、技术、设备升级工作及检测项目扩项工作,并将检测项目纳入CNAS认可范围。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11户具有代表性的食品工业企业参加省工信委举办的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标培训。民宗部门加大对清真食品标志牌的办证力度,全州现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私营户544个(户)已办理了清真食品标志牌。住房建设部门下发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的通知》,明确了建筑工地食堂建设标准、食材采购加工和严禁在工地食堂煮食野生菌、草乌等高风险食品的工作要求。
(三)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我州17个农产品获得省质监局组织开展的“云南名牌产品”称号;12家企业17个农产品获得省农业厅组织开展的“云南名牌农产品”称号。科技部门推荐“红河州百万亩高原特色水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推广”申报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泸西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低纬度高原特色农业知名品牌示范区;蒙自市创建国家级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已通过;开远市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考评,建水县获省政府批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