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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28-2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 文号: 红开办函〔2018〕13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扶贫办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古金美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预防贫困户脱贫后返贫的建议》第279号提案,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的思路,聚焦精准、着力精准,深入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狠抓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紧盯年度贫困退出任务抓工作进度。针对预防贫困户脱贫后返贫的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从严从实抓整改,确保脱贫攻坚问题清单清零销号。针对省、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发现和各民主党派监督反馈的突出问题,分类梳理认领自查问题7类19项68条,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分县市、分部门印发问题清单9类248条。目前,已整改到位181条,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坚持整改67条。考核发现的错退、漏评全部整改到位,目前正在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经贫情分析后初步摸排,全州拟新识别2377户9028人,脱贫返贫户208户830人,剔除2669户10473人(其中,已脱贫剔除2128户8725人,未脱贫剔除541户1748人),脱贫回退464户1504人,整户补录154户492人,户漏人补录11463人。住房保障方面,共排查脱贫户住危房2627户,完成整改868户,其余已纳入2018年度危房改造计划,6月底前全部开工。健康扶贫方面,已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全部“一站式”即时结算,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通过“四重保障”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1%。教育扶贫方面,全州落实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资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共1.28亿元,惠及相关各级各类学生10529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等职业教育补助,建水、石屏、河口、屏边、绿春5县已完成整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绿春、屏边县已整改达标,红河、金平、元阳县正在落实中,“全面改薄”项目计划实施613项,已开工573项目,完工407项,开工率为88.4%。截至5月底,全州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失辍学学生134人,失辍学率0.034%;初中阶段失辍学学生837名,失辍学率0.47%。产业就业扶贫方面,把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的重要抓手,培育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4个,培育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5个、省级示范社84个,认定家庭农场162个,种养大户6269户。有530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直接带动贫困户50231户19万人。

  二是聚焦任务抓推进,确保攻坚项目库建设精准到人。始终把项目库建设作为精准施策,更加准确掌握3年脱贫攻坚任务量的重要工作来抓。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缺什么补什么,细化形成10类到户帮扶措施,按照村出列的10条标准逐村形成脱贫需求,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贫困村薄弱环节,确定因人因户精准帮扶措施,锁定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求,形成贫困户项目需求和贫困村项目清单。在项目库建设中,坚持项目与任务相匹配,坚持实事求是控制资金规模,做到每个入库项目有政策支持和资金来源,对投资规模偏大、无相关政策支持、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坚决调整完善。6月中旬,州级召开项目汇审会,逐个审核各县市入库项目,并抽检36个深度贫困村的村级实施方案编制文本,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项目库建设源头实、审核严、能落地、质量高。截至6月18日,全州入库项目资金规模176.55亿元。

  三是坚持标准抓落地,确保精准施策到户到人见实效。统筹抓好产业、就业、安居、教育、健康扶贫等工作,解决好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2018年全州纳入产业扶贫计划贫困户共81978户34.13万人,目前有530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直接带动贫困户50231户19万余人。2018年1月至5月,全州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3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4万人。截至6月15日,全州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113个集中安置点竣工95个、竣工率84%;6258套住房竣工6007套、竣工率96%,入住4042套、入住率64.6%。2018年计划实施集中安置点62个,开工率100%,已竣工1个;住房开工4033套,开工率78%。2017年末,全州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存量达7.6万户,今年下达和启动实施2.1万户农危改任务,已全部开工,截至5月30日,竣工4034户;共筹集改造资金499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672万元,县市自筹资金1069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6226万元。此外,教育扶贫扎实推进,《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今年以来清退不符合低保政策对象87700人,农村低保户调整为149812户283717人,其中建档立卡在保对象126513人。

  四是集中发力抓攻坚,努力解决深度贫困区域贫困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要求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细化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强基固边、产业培育、住房安居、民生保障、激发内力“五大重点工程”,集中优势兵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2018年中央和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10.74亿元(中央资金7.76亿元,省级资金1.57亿元,州级专项扶贫资金1.41亿元),其中,南部六县安排7.8亿元,占比73%;4个深度贫困县安排6.6亿元,占比62%。

  五是凝聚合力抓推动,确保“大扶贫”格局巩固深化。加强与行业扶贫部门、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巩固“大扶贫”工作格局。紧扣年度减贫任务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18年一季度,全州整合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5.21亿元。2018年,上海市及徐汇区、长宁区共计划投入财政内对口扶贫资金940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7.5%,计划实施扶贫协作项目28个,预计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6301人。截至5月31日,全州投放扶贫小额信贷53698万元,惠及贫困户12735户。抓实驻村帮扶,继续选派58名处级领导担任贫困乡镇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调整为798支、3210人,并制定《红河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处理办法》。全州累计培养“明白人、带头人”7775人,发展项目2708个,带动52805户群众增收致富。

  六是奖惩结合抓激励,确保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开展革除陋习促脱贫工作,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人畜混居“清零”行动,蒙自市3602户人畜混居实现全部清零。不断推广参与式扶贫,建立“以奖代补”正向激励机制,把帮扶资金转化为产业投入、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强化典型引路,大力宣传蒙自市西北勒乡脱贫经验、红河县农危改工作经验等,让各级干部学有榜样、干有示范。因地制宜推进村史室建设“百千工程”,力争2018年133个乡镇至少在1个村委会打造村史室建设试点,2019年全面铺开,通过图文资料对比脱贫前后的变化,教育年青一代“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

  感谢你们对我州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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