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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26-409
  • 发布机构: zgyhxxhwyh
  • 文号: 红工信函〔2018〕19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力执法与保护 维护电力安全的建议》第211号提案,交由红河州工信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红河州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城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项建设事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对电力的需要,同时电力的使用和发展加快了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但由于人们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不强,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和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了较大的威胁。如果发生部分区域停电事件,必将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当前电网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影响电网安全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施工作业;二是少数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网安全的树木;三是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盖房屋;四是盗窃电力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加强警企、政企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各县(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成立了《红河州电网规划建设暨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红政发〔2009〕61号),成立了《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全州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打击涉电违法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有的县市除公安、住建、林业、国土、水利、工信等政府部门为成员单位外,还把全县所辖的乡镇纳入成员单位,加强了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协调。

  红河州工信委在州人民政府、州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召开有公安、林业、国土、住建、法制办以及电网企业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及电力执法工作会议》,召开《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进一步强调了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意义,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二是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到目前为止,红河州已划定了变电站保护区:500千伏5座、220千伏14座、110千伏52座、35千伏131座。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500千伏15条、220千伏74条、110千伏212条、35千伏832条,以及发电厂、发电站、水电站水库大坝保护区。三是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划定后,在红河日报、政府网站、广播电台、县市报纸等媒体上进行了公告。四是督促电力设施产权人,对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按照统一的制作标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醒目的位置悬挂电力设施保护标志牌。五是积极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出现的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问题。

  整合警企资源,强化警企合作长效机制,发挥各自优势,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仅2017年针对发案突出地区,组织案件挂牌督办及区域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成功打掉涉电盗窃团伙2个,破获案件18起,抓获盗窃嫌疑人8名,并捣毁销赃窝点1个。破获泸西中枢镇部分用户通过改变电能计量表内部结构窃电案件,涉案金额1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清理整治63家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协调处理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9起,挽回经济损失12.4万元。

  2006年至2018年5月,红河州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3117起,直接经济损失1822万元。公安机关立案2226起,破案1545起,破案率70%。打掉犯罪团伙3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01人。通过警企业合作长效机制,有效打击和遏制了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电网安全。

  二、广泛宣传,营造电力安全整治氛围

  每年的6月为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我们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强化政企、警企合作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方案》,精心组织,连续多年深入持久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在进一步提高人们的安全用电意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宣传活动中,全州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形式上采用发放宣传制品、播放宣传片、展出宣传展板、设置咨询服务台、发送短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录制《安全用电科教专题片》在红河电视台播放,并刻录光盘发放到13县市,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宣传;在地域上围绕重要变电站、输变线路、重要用户,盗窃破坏、外力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地段、线路沿线以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集中地区进行宣传;在内容上以法律、法规,保护电力设施与安全用电正、反两面典型案例为重点;在对象上重点放在农村人口、重点人口、废旧金属收售从业人员、中小学生等上。利用赶集日,在全州各乡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小组走进各县市中小学校,向师生广泛宣传电力知识及电力设施保护相关知识。

  2018年安全宣传月活动,红河州共出动宣传人员688人次,其中,工信系统出动43人次,公安系统出动78人次;出动车辆114辆次,深入全州68个乡镇,走进39个中小学校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行程5399公里。制作悬挂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标语69条次、宣传图板208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各类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资料53378份、物品25734份。设置宣传栏、橱窗269个,播放电力安全教育宣传专题片416场次,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用电常识宣传短信50430条,发布微博、微信4760条,接受群众咨询7338人次。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护自身的投资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宣传工作既有声势,又收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为进一步增强公民自觉保护电力设施意识,对预防青少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在全州范围营造共同保护电力设施良好氛围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监管,打通群众举报渠道,组建监管执法队伍或监管执法平台,严厉打击盗窃、非法收购电力设施、违法爆破炸石、违章种植高杆林木等行为,确保电力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加大电力监管力度,我州成立了电力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加强了政府与电网企业的之间的合作,加强了沟通与交流,并随时保持信息畅通,对电网企业在巡线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危及电网安全的情况,需要政府处理的能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如500千伏通宝变电站周围种植了上百亩的桉树,树与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够,对电网的安全运行构成了威胁,如果变电站跳闸,蒙自、个旧的大部分地区将会停电,将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通过政府部门多次协调和电网企业的努力,最终对桉树进行了砍伐,消除了电网安全隐患。

  切实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业的监管和宣传力度,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活动,侧重对发案比较突出的蒙自、开远、石屏、红河、个旧、建水、河口等7个县(市),69家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清理整顿,今年安全月活动收缴了未按实名登记收购的铜蕊电缆5公斤,并对9家从业行为不规范的经营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从业行为,有效切断违法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震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

  对违法爆破炸石、违法种植可能危及电网安全的高杆植物等情况,红河供电局有专人负责对电力设施设备、电力线路通道的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例如:为改善提升红河州城乡人居环境,筑牢滇南绿色生态屏障,州政府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红政发〔2018〕27号),我州各县市为贯彻落实州政府印发的行动计划,开展了相关植树造林活动。红河供电局在电力线路运维过程中发现了泸西、弥勒两处因荒山绿化植树造林造成的电力线路通道安全隐患,将会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红河供电局告知我委后,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并督促县市整改,目前此事已协调解决,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前我州没有专门的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电力行政执法主要是采取软执法来进行,即通过沟通、协调、协商等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虽然出台了多年,但由于种种原因从国家到地方均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执法队伍。一是没有机构编制名额;二是国家层面还没有引起促够重视,没有从顶层设计上来规划电力执法队伍建设问题。

  目前我州已设立电力设施保护举报电话95598和110,全天24小时畅通,群众发现有破坏或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等情况,均可电话举报。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整合政府行政资源,调整充实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在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协调和服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维护电力设施安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努力营造一个全体公民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全体公民共同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局面。三是积极探索电力执法的新路子,创新执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推进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使之成为电力设施保护的坚强后盾。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电网建设发展、电力设施保护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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