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25-965
- 发布机构: zgyhxxhwyh
- 文号: 红工信函〔2018〕38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李有福、谭锦梁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红河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56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你们提出的建议很符合我州非公经济发展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建设性,我委高度重视,对相关建议进行了研究落实,结合全州开展的一些重点工作,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破常规思维定式,积极营造投资热点”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州坚定不移地加快六大重点产业建设,以“不破法规破常规”的创新思维,以“两型三化”为方向,坚持“见苗浇水、大树移栽”,走内涵式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路子,大力推进“红河制造2025”行动,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现代化,着力在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推进新兴产业的培育力度,制定了《红河州“十三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红河州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红河州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发展规划,同时,建立“五个一”(即:一个重点产业、一个推进工作组、一个主抓领导、一个发展规划、一个配套政策)产业推进工作机制。在成功引进厦门以晴、深圳惠科的基础上,又成功引进深圳酷骑、深圳捷来、香港宇飞、云南铂骏等重大项目。电子信息产业成为全州经济新的增长点,2017年实现增加值43.5亿元,同比增长158%,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9个百分点。云南铂骏年产20万辆多功能皮卡(商用)车制造,项目总投资64亿元人民币,项目全面达产后,年产值可达400亿元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500人以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不断发展,投资热点不断增多,工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二、关于“打破传统行业经营格局,放宽非公有制投资的准入机制”办理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我州制定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红河州关于贯彻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8〕9号),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平等进入清单外所有行业和领域。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放宽民间投资领域,依法取消民间投资限制,定期发布项目信息,组织项目对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地。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民用机场、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综合管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除国家明令禁止、限制和核准后方可建设的项目外,对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管理。清理规范现有准入条件,除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资质外,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土地供应、采购招标等方面设置门槛。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外,州级涉及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权限按属地管理原则下放到县市和各工业园区,不再进行非电工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三、关于“打破传统经营观念,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人才和技术服务”办理情况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经济发展的新业态不断涌现,企业生存、竞争、发展空间与不同以往,为了让我州中小企业尽快适应新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不断依托州内外高等院校、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机构等,采取以会代训、举办研修班、现场观摩实训、到省外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全州重点骨干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轮训。此外,还积极组织我州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展览会、“南博会”等展会,促进合作交流,拓展市场空间。同时不断推进我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和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小微企业成长陪伴专项行动、“互联网+”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2017年,我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共组织了“红河州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等7次培训,并开展企业服务活动59次,共服务992家企业。今年已举办了8次红河州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开展企业服务活动41次,服务企业992家。
7月17日,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与红河学院商学院举行了“实践教学基地”授牌仪式,标志着双方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已经正式成立。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将为广大学生提供展示才华、服务社会的舞台,开辟认识社会、贴近生活的窗口,同时也将为中小微企业提升素质创造条件。
四、关于“全面增强服务水平,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全方面服务”办理情况
一是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我州制定出台的《红河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实施意见》明确:开展民营企业“专精特新”行动、建立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快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降低民营企业成本、深入开展创业创新活动、鼓励民营企业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民营经济工作组织领导1个方面开展工作;二是千方百计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17年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调查,进行了融资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2018年,建立了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了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1000万元,以后视财政情况逐年增加。并积极争取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鼓励、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对贷款后出现的坏账,由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给予50%-70%的补偿。至6月底,已向金融部门推荐贷款需求企业118户,贷款需求12.57亿元。同时继续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后续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30号)文件要求,对全州微型企业培育继续实施贷款扶持,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继续申请10-300万元的贷款,贷款可以贷3年,并由省财政按基准利率贴息1年。截至6月底,我州有158户企业获得贷款,贷款金额8726万。三是继续推动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集聚服务资源,加强服务合作,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今年上半年,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共开展小微企业成长陪伴专项行动8次,“互联网+”小微企业专项行动3次;开展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开展8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工程5次;进行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学习培训6次,印制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手册5000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的培训教育6次。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提升管理者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关于“牢固确立‘放水养鱼’的理念”办理情况
继续做好企业减负工作,在已基本建立形成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公示制度的基础上,积极依托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网络平台,及时公布省、州惠企政策及上述5张清单,完善常态化公示机制;加快推动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收费、行政检查和罚款清单制度的建立,健全清单查询系统,方便企业查询和监督;夯实企业负担网上直报工作,并妥善协调解决好企业所反映问题,进一步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要求,以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围绕“降成本、减负担”的目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发了红河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开展了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各项政策的落实,通过组织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铁路运输“以量定补”“扩销促产奖励”等措施,全年累计为企业降低电费16.3亿元,为企业节约铁路运输成本1.54亿元。
感谢你们对我州非公经济发展的关心,更感谢你们对非公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