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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25-287
  • 发布机构: zgyhxxhwyh
  • 文号: 红工信函〔2018〕40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顾仁华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红河州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议》第78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您的建议很有前瞻性和针对性,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好的工作,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更新观念,以超常思维谋划民营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省、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也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放在了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内需、拉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抓、一直在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力推动供给性结构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严格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环保督察等,倒逼我们各级地方政府、企业转移工作重心,调整工作方向,引入新理念、激发新活力,把继续抓好中央、省、州加快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新的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我州制定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红河州关于贯彻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8〕9号)和《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红政办函〔2018〕2号),重点从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发展为突破口,带动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转型升级,支持我州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创新发展。到2020年,培育形成100家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高、专注于细分市场的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坚守、深耕细分领域的冠军。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提出的“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新要求,我州已制定出台4个行动计划,必将为我州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以“两型三化”为方向,按照突出主导产业、多层次支撑的发展思路,在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做优两大特色产业、完善补链配套产业四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壮大总量,提升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力推进“红河制造2025”行动,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现代化,着力在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推进新兴产业的培育力度,制定了《红河州“十三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红河州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红河州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和《新型工业强州行动计划》,坚持优化盘活传统动能,引进培育新兴动能,分业施策、分类指导、错位发展。二是加快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将园区作为我州民营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制定了《红河州工业园区攻坚战行动计划》,以推动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培育产业集群为重点,以落实园区产业布局规划为抓手,强化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开发建设模式、融资模式创新,不断激发园区活力,努力把工业园区打造成“政策洼地”“建设战地”“发展高地”。目前,全州已有1个国家级园区,5个省级园区,1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个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3个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红河工业园区有色金属冶炼和深加工基地、建水工业园区铝产业特色示范基地、石屏豆制品加工产业示范基地),1个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个旧特色工业园区),对增强我州园区竞争力和招商引资吸引力、加快生产要素聚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规模、质量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园区聚集效应进一步释放,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坚持全州“一盘棋”,按照“差异化、组团化、特色化”发展思路,推动园区向全产业链配套发展,实施园区错位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以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和关联配套为方向,精准出击,积极引进龙头项目,带动产业链延伸配套,形成符合园区布局要求的主导产业集群,全力打造集中度高、关联度大、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在全州逐步形成烟草及配套、冶金、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豆制品)、紫陶、轻纺等产业集群。三是继续实施企业培育工程。1.继续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可持续增长的力量。2018年继续对全州微型企业培育实施贷款扶持,在现有担保基金的基础上实行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和代偿损失统一担保兑付“四叠加”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截至5月底,我州有152户企业获得贷款,贷款金额8551万元。2.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截至2017年,我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总量达到105户。2018年继续组织申报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8户,待省工信委认定;组织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户,拟认定201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8户。3.集中政策资源培育行业领先的民营小巨人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品牌培育力度,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促进转型升级,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行业标杆,带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通过不断的企业培育,我州近几年小升规增幅在10%以上,已有3家企业上“新三板”,还有5家企业准备上“中小板”。

  三、积极鼓励引导,推动实施“互联网+民营企业”行动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它正在越来越深刻的改变人类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生态方式等各个方面,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想回避它都不行,回避它就意味着将被淘汰,只有去面对它、学习它、适应它、拥抱它,才能够跟上这个大时代。通过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引导、扶持,现在我们农村有“村淘”,乡镇有电商平台,县市有电商服务中心,“互联网+民营企业”已逐渐兴起,并已有一些成功的案例。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从2018年起,省工信委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上云”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正在规划的工业上云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为开展企业上云工作做准备。一是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上云”相关知识普及培训教育。通过媒体渠道广泛向社会宣传,持续、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引导中小企业主动利用云服务降低信息系统构建成本,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是落实“工业上云”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组织和动员企业上云,引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业务向云端迁移,汇聚、应用大数据对上云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多维监测与分析。提升工业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推进数字化研发工具的普及应用,推广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客户关系等管理信息系统。引导企业把信息技术融入研发设计、生产流程、企业管理等各个环节,提高生产效率、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开展智能制造行动计划,在有条件的重点制造领域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化生产线,全面推动重点行业、优势企业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智能改造。每年全州力争2至3个项目列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四、优化财政扶持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为保证经济稳步增长,我州已采取多项扶持措施,在已设立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业项目资金中,扶持的重点都是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品牌倾斜;为扶持民营经济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引进、人才引进、技术改造等,在已制定出台的《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中明确: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政策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我州特色资源和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弘扬我州传统技艺和民族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培育形成100家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高、专注于细分市场的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从中优选30家作为州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重点滚动培育,按照可进可出、滚动支持、成果优先等原则,注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打造一批坚守、深耕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加快形成滚动发展递进培养格局,促进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全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比重、整体素质和发展质量。并且每年对认定的企业,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和生产要素的支持。为进一步解决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金融支持,在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外,各级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如我州从2014年起,就组织实施了“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除可享受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外,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为落实好10万元贷款支持,我州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州级“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和《红河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贷款呆账代偿管理办法》,并分别与承贷银行贷款合作协议,设立了500万元的贷款担保基金,贷款出现呆坏账经审批同意代偿的,由省、州、县市财政承担贷款损失的95%,承贷银行承担5%。2017年,省调整和完善微型企业培育扶持政策,加大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从10万—300万元,50万元以内由财政担保资金提供担保,并由省财政给予申贷微型企业不超过1年的基准利率贴息补助。在现有担保基金的基础上实行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和代偿损失统一担保兑付“四叠加”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2014年—2017年,我州共有321户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贷款金额9017万元。

  2018年,在我州已制定出台的《红河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实施意见》和《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民营企业“专精特新”行动、建立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已建立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1000万元,以后视财政情况逐年增加。并积极争取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鼓励、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对贷款后出现的坏账,由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给予50%-70%的补偿。至6月底,已向金融部门推荐贷款需求企业118户,贷款需求12.57亿元。

  五、实施人才战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

  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缺乏是民营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紧紧围绕“人才强州”战略和“8+5”人才系列政策,组织实施了红河州2017年“百名高层次急需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全国、全省发布了108个岗位的引才公告,其中发布柔性引才岗位61个,占总数的56.48%。共收到45家企事业单位推荐申报认定人选61人。全州新增高技能人才2619人(其中,高级工2069人、技师550人)。同时,以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就业创业为重点,以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为目标,大力弘扬工匠精神。2017年计划新增高技能人才2300人,完成4415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数的191.95%,组织完成各类职业培训43691人次,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500人次,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34952人次,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000人次,创业培训3000人次。州市人社部门充当学校和企业的桥梁,通过学校、企业深度合作,教师、师傅联合传授,由校企共同主导人才培养,设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考核方案等,体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在企业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逐步扩大参加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与此同时,各种平台服务机构积极承担起为民营企业培养人才、提高素质等方面的作用,如:2017年我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共组织了“红河州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等7次培训,并开展企业服务活动59次,共服务992家企业。今年已举办了8次红河州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开展企业服务活动41次,服务企业992家。

  7月17日,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与红河学院商学院举行了“实践教学基地”授牌仪式,标志着双方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已经正式成立。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将为广大学生提供展示才华、服务社会的舞台,开辟认识社会、贴近生活的窗口。同时也将为中小微企业提高素质创造条件。感谢您对我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更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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