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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23-68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18〕45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州工商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之一,是解决百姓就业问题的主力军,是推动国民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关心和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政府职能部门认真履职,驻州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助力我州民营企业发展。

  一、民营企业融资专业服务体系及金融顾问制度初步建立

  (一)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州委、州政府下发了《红河州关于贯彻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8〕9号),从培育“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快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整合发展、降低民营企业成本、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支持民营企业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民营经济工作组织领导等10个方面再次明确了红河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并将相关任务细化分解到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财政局、州统计局、人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红河银监分局等20多个具体部门,进一步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为促进我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和机制保障。

  (二)出新举措,助力民企。一是启动财源振兴计划。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意见》(红发〔2018〕9号),决定启动新一轮财源振兴计划,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税收优惠等措施,强化重点税源企业扶持,按照分类指导和“一企一策”的原则,依照企业税收贡献、提供就业岗位、员工平均工资、企业利润水平等因素,建立以企业价值指数为标准的重点税源企业分类清单,在政策支持、融资贷款、人才培养、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精准扶持力度。组建重点财源建设专业队伍,试点向重点税源企业派驻财税联络员,入驻重点财源企业,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帮助企业查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可行的帮扶措施。设立红河州财源建设基金,加大对实体企业支持力度,引导并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财源建设。建立县市和企业增收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财源建设成效明显的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奖励。目前,《红河州财源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正在报审当中。二是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补助和风险补偿机制。州、县市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出资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补助资金,对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且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费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州级财政分年度安排资金设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向有融资需求但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发生风险进行补偿。积极争取省级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支持金融机构向我州30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31.5亿元。

  (三)部门联动,服务民企。一是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经济金融运行分析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会、小微企业服务联席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等一系列专题会议,实时研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情况,安排部署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助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提质增效。二是继续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按照《红河州州级“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和《红河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贷款呆账代偿管理办法》,与邮储银行红河州分行和省联社红河办事处签订了“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合作协议,设立了500万元的贷款担保基金,贷款出现呆坏账经审批同意代偿的,由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承担贷款损失的5%,省级担保基金代偿贷款损失的55%,州级和县市财政分别承担贷款损失的20%。2018年6月末,微型企业后续放贷158笔,金额8726万元。三是积极搭建“银政”“银政担”“保政”等的合作模式,提高批量获贷率。稳步推进银税互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税务部门之间通过建立相互推送数据的信息共享机制,着力解决在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中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小微企业增信,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截至2018年6月末,共计发放小微企业银税合作贷款82笔,贷款余额4.9亿元,新客户拓展率19.82%。继续以银政合作模式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户数8493户、金额7.4亿元。首次以险资直投方式向涉农民营企业提供融资2000万元。

  (四)金融发力,润泽民企。一是建立小微金融服务团队。驻州银行业机构均设立了普惠金融部门,建立了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专门团队,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应的业务咨询、财务管理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二是进行流程再造和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从信贷流程、科技支撑、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在信贷流程方面,实行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用信流程“三合一”,同时办理,一并审批;在科技支撑方面,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实行网上作业、网上审批;在金融产品方面,大力推广小微快贷、小微税银通、微易贷、科创贷、“经营快贷”等新产品,积极扩大业务范围,由原来仅办理贷款业务扩大到“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贴现、保函、信用证等表内外融资业务”,以满足新的市场需求。持续开展“行长访小微”系列活动,共走访172户企业,对其中的74家企业建立了信贷关系、达成协议金额10.24亿元,其中授信并用信的66家、贷款余额9.63亿元(含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80万元),计划投放5家、金额1510万元。三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全州银行业通过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合理设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同程度实行利率优惠、信用证融资、“网银贷”、免收抵押登记费等各种减费让利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逐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截至2018年6月末,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为903户困难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7.75亿元,有效缓解了客户经营资金需求;累计为2983户客户实行利率优惠,发放贷款28.32亿元,为客户降低利息成本4239.31万元;累计为995户客户免收抵押登记、评估费等相关费用26万元。

  经过多方共同推进和协作努力,民营企业融资专业服务体系及金融顾问制度初步形成,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明显增强,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截至2018年7月末,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9.48亿元,比年初增加21.31亿元,增长7.9%;1-7月,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5.23亿元,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比重为86.88%,同比提升37.75个百分点。

  二、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拓宽民企融资服务路径

  (一)加大培训力度,引入公司治理新理念。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民营企业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由州工信委、州金融办、州工商联、州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联合组织,邀请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国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机构等,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中小企业不同的融资特点,重点围绕产业政策、财税金融政策、现代企业制度、法律风险防范、企业社会责任等内容,先后三次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一定程度增强了企业家对规范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拓展了民营企业家的眼光、提高了其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推动了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创新政企互动机制,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净化社会风气,也增强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

  (二)积极做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一是充实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根据省金融办相关文件精神,我们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商州工信化委、州工商联等部门,进一步调整和充实2018年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全州推荐上报了8家企业入库。二是抓好中小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委托方正证券云南分公司,在全州开展中小企业摸底调查工作,针对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实际需求,通过认真的筛选,从个旧、开远、蒙自、泸西、建水、红河等县市挑选了11家优质企业上报省上市办作为上市后备企业。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我州争取到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74.8万元,正在加紧推进2018年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目前,我州共有上市挂牌企业3家,其中,红河火宝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Q板)挂牌,云南吉成园林、红河鑫联环保已在新三版挂牌。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计划3年内上市深圳主板,正推进相关上市辅导工作;云南锡业天爵再生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计划在境外资本市场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工作正推进;建水德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红河唐人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已进入上新三版的辅导期,标志着红河州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迈出了新步伐。通过上市辅导,引导企业提高自我完善能力。

  三、稳步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

  我州自2015年在开远市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试点工作以来,全州“三权”抵押贷款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抓了如下工作:一是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评估处置体系,加强评估和交易等功能服务,提供更为便捷合理的“两权”流转程序,妥善解决银行抵押处置难的问题。主要是配合信用联社红河办事处做好城乡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建设。目前,已完成14个乡镇金融服务网点暨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个旧大屯、卡房,元阳黄草岭、嘎娘、胜村,屏边新华、玉屏、建设路、白河、和平、新现、湾塘,金平勐桥、勐拉。先行试点的“开远市城乡产权交易中心”已挂牌成立,截至今年上半年,开远城乡产权中心已经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27笔,交易面积22076亩,交易金额32196.5万元。二是完善保障机制,降低抵押贷款风险。建立抵押物收购、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三农”保险等风险防控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农村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信贷风险。今年8月21日,州政府与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服务我州适度规模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龙头企业,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目前,在此服务项下已实现贷款落地210万元。三是继续引导银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大力推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挥保险增信对扩大信贷投放的促进作用,努力缓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18年3月,全州“三权”抵押贷款余额132871万元,其中:农地贷款5675万元,农房贷款59658万元,林权贷款67538万元。农地贷款分布在开远、建水、河口3个县市;农房贷款全州13个市县均有分布;林权贷款全州除蒙自外的12个市县均有分布。“三权”抵押贷款以农村产权为媒介,盘活了农村存量资产,把“沉睡的资源”变成了“流动的资本”,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及涉农民营企业贷款难、贷款额度小的问题,为农户及涉农民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开辟新的融资方式打开了新的路子,促进了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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