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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14-380
  • 发布机构: zjyj
  • 文号: 红教函〔2018〕9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孙筠筠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地区学前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1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统筹规划,全面推进“一乡一中心”建设

  红河教育的短板在学前,学前教育的短板在农村。2015年以来,我州全面实施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将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作为学前教育工作重点。在2017年制定下发的《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学前教育补短板的实施意见》基础上,今年以来,为加大学前教育发展力度,我州又制定《红河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红河州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注重科学规划”“坚持广覆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工作原则及“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全州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对“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州、县市两级在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需要的基础上,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和直过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有更多机会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在已通过的2015年-2017年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储备计划中,未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已全部纳入项目规划。截至2018年6月,全州共下达3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涉及中央、省、州项目资金11423.99万元,其中32所已经投入使用,4所还在建设。目前,蒙自、元阳、河口已实现所有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其他县市乡镇均有1所公办或民办中心幼儿园,因园舍老旧或布局问题需要改扩建或新建的14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已纳入相关项目库正在建设。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2011年以来,通过第一、第二、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已争取到累计中央、省级、州级资金约4.5亿元,全州学前教育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极大地改善了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目前,全州已规划740所“一村一幼”的建设项目,现已下达207个项目的建设资金4960万元,按计划,这些项目将于2018年-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一村一幼”全覆盖计划正按计划稳步实施。

  在各级各类幼儿园建设中,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州严格执行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及国家、省级相关规定,对各县市幼儿园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规范设计与建设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州教育局认真指导各县市因地制宜,根据建设用地情况及幼儿家庭情况,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建设独立的幼儿寝室,结合大部分乡村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较为紧张的实际,幼儿园设计建设多数采取幼儿活动室与寝室共用的形式,部分建设用地宽裕的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分开设置。

  目前,我州现有的幼儿园主要为全日制幼儿园。在实际办园工作中,各县市结合各地实际,为满足不同幼儿的入园需求,采取了不同的办园形式,如弥勒市9所、泸西5所农村幼儿园为满足广大农村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办有寄宿制幼儿园,部分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幼儿园因人员、办园条件受限满足不了幼儿就餐要求,为走读式的幼儿园。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我州区域发展不平衡,南北、城乡差异大,保教人员配备不足,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教师严重缺乏,办园条件参差不齐等原因,还有部分农村幼儿园不能按照一日活动的规范要求组织保教工作。针对上述问题,我州正通过采取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督导评估等多种措施,逐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三、加强农村幼儿园课程建设,不断创新幼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根据学前教育的特点,幼儿园一日活动,即保育和教育活动皆为课程。近年来,我州不断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指南》精神,以一批省、州级《指南》实验园、省级课程游戏化试点园为示范,指导全州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幼儿园教育已不仅仅是一般的舞蹈、唱歌和画画,更多地融入了幼儿学习和发展的相关内容。广大农村幼儿园充分利用本土历史、自然、人文、民族、民间游戏等资源,结合幼儿学习发展目标,积极创编园本课程,开展有特色的保教活动,逐步改变“小学化”倾向,科学保教理念逐步落实,一批农村幼儿园脱颖而出,被评定为一级、二级幼儿园,带动了其他幼儿园不断规范办园管理,不断提升办园质量。由于我州农村幼儿园幼儿教师整体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整体不高,尤其是部分民办幼儿园教师还没有全部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州、县两级教育部门正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本学年末,我局又组织开展第三届州级幼儿园自制玩教具优秀作品、优秀制作能手展评活动,鼓励、支持和引导广大农村幼儿教师充分利用乡土自然材料和日常生活材料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的发展,丰富幼儿园活动内容,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四、不断加强学前教育教职工队伍

  幼儿教师编制紧缺是制约全州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州、县两级通过逐步增加教师编制、招聘特岗教师、小学富余教师培训转岗、招聘编外教师、吸纳学前教育大中专毕业实习生等多种方式,幼儿教师数量不断增加,但按照普及学前教育的要求及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缺口依然巨大。针对上述问题,《红河州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中,制定了“政府购买幼儿教育服务岗位计划”。根据我局测算,2018年,为确保“一村一幼”办园工作的实施,结合农村幼儿园的实际,按每班配备2名幼儿教师计算,13县市共计需要政府购买幼儿教师岗位1454人,至少需投入资金1451万元,我局正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力争促成这项政策落地实施。

  为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素质。我局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依托国培、省培计划,以集中研修、挂职访学、教育实践、课题研究、跟踪指导为主要形式,以新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在职园长提高培训、在职园长常规能力提高轮训、骨干教师重点培训为重点,加大园长上岗培训和保教骨干人员工作培训力度。2017年来,我州省定的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建水县机关幼儿园已承担了2期172名园长任职资格证的培训任务。今后,我局还将继续加大保教人员的培训力度,加速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

  五、积极创新农村幼儿园办园机制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是“十三五”期间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思路。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特别是在偏远的山区,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近几年来,我州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学前教育,尤其是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如在《红河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2014—2019)》《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中,通过保证教育用地、减免税费、实施人才支援和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非公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同时,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奖补资金,对全州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予以大力扶持。在《红河州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中,明确了“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私合营、股份制、集团化办园等办园模式,不断推进办园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各类学前教育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形成公办和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的措施,并规定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执行的督查力度,积极创新农村幼儿园办园机制,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六、加强安全、防疫、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针对幼儿园管理卫生保健工作的薄弱环节, 2018年5月,我局联合州卫计委制定印发了《红河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红河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加强了规范管理和专业指导,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卫生防疫、伤害预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细要求,下一步我局还将联合州卫计委相关单位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至于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将幼儿园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建议,对农村学前教育来讲确实很有必要,但营养改善计划是义务教育的一项特殊政策,国家政策目前还未顾及,我州自身财力有限,目前暂不具备条件,我局愿和大家共同呼吁,争取更大范围、更大力度的惠民政策,努力办好农村学前教育。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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