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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06-4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8〕34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加强红河医疗卫生保障的建议》第20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协作机制的问题

  州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两孩政策,全面落实政府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由州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充分发挥好州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州妇幼健康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各县市成立了高危妊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多学科建设,大力推进高危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二是妇幼健康工作纳入规划。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云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后,红河州高度重视,把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健康红河建设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总体部署,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纳入全州医改整体规划,与各项改革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出台了《“健康红河”建设2030规划纲要》《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河州2018年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方案》《红河州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意见》。三是保障投入到位。不断健全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投入机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规范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保证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与发展所需的运行经费。四是落实责任目标。按照红河州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15/10万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控制在2%以下。每年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并与绩效挂钩。五是妇幼健康纳入基本公卫服务内容。不断规范妇女儿童管理,制定出台了对农村孕产妇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基本服务范围内实行全免费;在自愿和知情的原则下对新生儿实行听力筛查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全免费;对孕产妇和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实行全免费;对孕产妇和0至6岁儿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管理服务实行全免费,1岁内儿童就医费用随母亲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等惠民政策。

  二、关于优化资源配备,健全服务体系的问题

  (一)以政策为导向,大力发展儿科健康服务能力。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建立完善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二)统筹协调,优化配置资源。一是将儿童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纳入全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配置,明确规定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床位设置不得低于全院床位总数的10%。二是推进优质产、儿科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地区倾斜。先后出台了《红河州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红河州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充分发挥州级医院的引领作用,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帮扶等方式,促进优质产、儿科医疗资源下沉。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全州13县市开通远程医疗,通过远程教育、远程培训,提升县域内妇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三是按照《红河州州级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7〕5号),将州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超声科成建制整体划归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通过优化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确保州妇女儿童医院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贯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一是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对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10类重点人群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截至目前,全州共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584个,签约居民1869951人,签约率39.79%。签约孕产妇31689人,签约儿童199233人。二是开展贫困家庭妇女儿童医疗救助。全面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将宫颈癌、乳腺癌、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纳入13类19种大病救治病种,配合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项目,同时积极做好与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水平,减少贫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州县联合加强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新生儿救助能力。一是加强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建立健全我州急救网络,州卫生计生委组织成立州级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并确定州一院、州三院、州四院、个旧市人民医院、建水县人民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为州级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实行区域负责制,负责辖区内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工作和技术指导。二是确定州一院、州妇幼保健院、个旧市人民医院、建水县人民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为州级危急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并对县市工作进行指导。三是县级依托综合能力强的综合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成立县级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中心,负责辖区内儿童危急重症的救治和转运。2017年制定下发《关于公开危急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联系方式制作悬挂危急孕产妇呼叫转诊流程牌的通知》,全州共制作悬挂转诊流程牌1458块,悬挂在各村委会交通要道口和或村卫生室醒目处,方便危急孕产妇及危急儿童及时呼救,确保危急重症孕产妇和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五)加强爱婴医院动态管理,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控制剖宫产率。2014年开始,省级组织开展爱婴医院复审工作,我州各级医疗保健机积极参与,经过逐级评审,并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认定,截至目前,我州共有33个医疗保健机构通过本轮复审,被授予“爱婴医院”称号。

  (六)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级别核定和等级评审活动。核定州妇幼保健院为三级妇幼保健院,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建水县、泸西县、蒙自市、石屏县、元阳县、绿春县、红河县妇幼保健院级别为二级妇幼保健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的通知》《云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在全州范围内启动了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州、县市均有1所符合国家要求的二级及以上标准化妇幼保健院。

  三、关于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的问题

  一是加强妇产科、儿科学科建设。先后成立了红河州儿科疾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红河州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红河州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红河州医学会新生儿专业委员会,加强对妇产科、儿科诊疗行为进行质量控制管理,并开展妇幼健康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支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申报省级产科、儿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全州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分别有5个儿科、6个妇产科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二是加大医院儿科医师培养力度。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儿科医护人员配备,每年新招录人员中优先招收儿科专业优秀人才,2016年全州新招录医学本科生中30%确定为儿科岗位。积极开展州、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儿科转岗培训,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8名医师参加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并增加儿科执业范围。每年安排儿科医师外出进修、培训不少于30人。同时,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国内、省内儿科专家到我州进行理论授课、教学查房。2017年以来全州共举办儿科疾病诊疗新进展等培训20余场次,全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近500名儿科医师受益。三是建立人才发展激励机制。健全内部分配机制,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和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几年来全州儿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同比提高16.3%,薪酬与院平均薪酬比率达125%。

  四、关于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设施设备的问题

  一是我州共争取到涉及妇幼基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2个,分别是个旧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泸西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计划总投资3206万元。二是根据省发改委、省扶贫办下发《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及妇女儿童医院扶贫工程建设规划(2016—2018年)(修编稿)》(云发改社会﹝2017﹞1508号),修编稿确定我州补短板项目6个。项目建成将进一步健全我州妇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缓解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2016年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纳入云南省教育医疗卫生补短板国开行扶贫专项贷款一期授信项目。将建成包括妇幼保健综合楼、妇产住院楼、妇产医技楼、儿童医院住院楼、儿童医院医技楼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四是增加我州妇女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2018年1月,由州政府出资102万元采购一辆配备新生儿暖箱、供氧装置、心电监护仪、血氧饱和度检测仪、无创呼吸机等多项重要急救设备的“母婴平安转运急救车”,交付红河州妇幼保健院使用,充分发挥州妇幼保健院救治协调中心的作用,最大限度保障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

  五、关于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康素养的问题

  强化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围绕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妇女儿童对妇幼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二是广泛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年龄和不同职业的妇女的需要,以“三八”妇女节、孕妇学校、“世界卫生日”、世界母乳喂养周等宣传活动,组织专家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面对面地向广大妇女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结合国家、省妇幼健康公益广告与宣传短片,利用红河日报、“红河热线”、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扎实做好《妇女保健知识手册》《儿童保健知识手册》的发放工作,传播妇女儿童保健知识,提供女性和儿童保健指导,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知识传播和人性化、个体化咨询服务,建立健康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据统计, 2017年举办孕妇学校培训132期,参训2700人次。开展健康巡讲168场次。2018年1-5月份共发放各种宣传册7000余份。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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