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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00-185
  • 发布机构: zjyj
  • 文号: 红教函〔2018〕22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称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建议》第19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国家和省深化改革全面推进,2016年红河州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成了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的归并统一和过渡,拉通了初职到高职、正高职的专业上升通道,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农村学校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评聘高级职称的倾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村教师的积极性。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能力,主动要求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和班主任工作。但诚如提案所述,职称改革让广大中小学教师实实在在得到好处,但随着高级职称评聘人员增多,在中小学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中也反映出教师职业倦怠、职称重评聘轻管理等问题。

  全州始终坚持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教师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投身教书育人伟大事业中,在无私奉献中成就职业理想,实现人生价值。一是坚持把加强师德师风和职业素养提高放在首位。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红河州贯彻实施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中,都对师德建设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二是切实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州委专门成立州教育工委,各县市也成立了教育工委,全面加强对中小学党建工作的领导。全州各级学校通过抓党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带领全体教师更加爱岗敬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广大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思想站位和道德站位。

  加快实施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针对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和评审权的下放,进一步完善了评审办法,坚持标准,加强公示,让长期不上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量不足的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不予通过,用评价机制激励教师勇挑工作重担,积极进取,实现专业提升和价值体现。各级学校在教师职称聘用管理上,建章立制,形成了各校的管理办法,保障了教师职称评聘的有序开展。针对职称聘任管理上有学校制度设计不科学、激励机制不健全、较真碰硬的条款不多,论资排辈现象较突出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学校班子教育,加强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教师工作,加强对学校聘任办法修订工作的指导和完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着眼学校发展大局和个人成长实际,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支持学校提升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教风和校风。面向各县市积极部署推进深化教育人事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改革和教师“县管校聘”等改革。通过推进改革督促指导县市学校认真执行岗位管理制和聘期管理,不断完善方案措施,建立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积极应对和破解教师队伍职业倦怠等难题。个旧市、开远市、州财经学校等县市和学校都取得了一些成绩。

  教师是神圣而崇高的职业,要让教师成为忠诚的守护者,除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经济地位、待遇,给予教师建功立业的平台和成长空间外,还要教师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砺炼职业道德修养,同时还需发挥制度和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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