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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52-4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红公函〔2018〕37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82号提案的答复

释得律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治理乡镇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第28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入调研,找准问题症结

  州公安局高度重视本提案的办理工作,多次组织交警支队党委深入全州各地对乡镇道路交通秩序的现状进行摸底调研,对影响当前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原因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全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症结:

  (一)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由于农村群众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不够,交通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基本交通常识较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对农村道路危险性认识不足,缺乏对行车乘车安全的判断和选择,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

  (二)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由于农村地区地势特殊,村民居住比较分散,房屋建设盲目性、随意性较大,建设缺乏整体长远规划,导致现有的设施和建设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三)农村地区乡镇以路为市现象较为突出。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大部分乡镇未建成规范化农贸市场,赶集天沿街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现象较为突出。

  (四)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基层力量薄弱。由于车辆、驾驶人增长迅速,加上农村道路点多面广,现有的警力与增长的车辆、驾驶人、道路等极不相称,管理力量薄弱。加之公安、交通、农业、住建等部门加强农村地区综合监管尚未形成工作合力,农村道路监管薄弱。

  二、综合施策,全力强化乡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因症施策,决定对全州乡镇交通秩序进行重点整治,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转发红河州乡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公交转〔2018〕144号),部署自2018年6月1日起至8月31日,分3个阶段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当前乡镇交通秩序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指导各县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统筹推进乡镇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推动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全州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深入乡镇、村寨、农村集市、街天等人员聚集场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公告、发放宣传材料以及农村大喇叭播报、交通安全大劝导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理解配合整治工作。如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鸣鹫镇街天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情况,发布限制停车公告,强化巡查管控,进一步改善了鸣鹫镇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了蒙文线鸣鹫段、南北大街、东西大街道路畅通。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州累计进村入户宣传196次,发放宣传资料53987份,曝光违法行为656起,劝导各类交通违法3235次。

  (三)强化隐患排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与交通、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组成联合工作组结合道路规划建设,最大限度地完善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利用文体、村务等活动场所,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停车场(点),规范停车秩序,优化道路通行能力。加大对农村地区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道路基础设施、交通标识、安全防护设施等“五小工程”建设是否健全,急弯、长下坡、隧道、临水临涯等重点路段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等。

  (四)强化沟通协调,形成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市场管理等部门加大对占道摆摊设点、流动摊点以及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街道、学校等重点场所合理规划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在街边、部分人行道等有条件区域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停车需要。

  (五)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交警中队主力军的作用,整合基层交通管理力量,抽调专门警力组成“赶集警组”,联合交通、安监、教育、农业等部门,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方法,采取定点检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劝导力度。各乡镇结合辖区实际,设置临时交通安全执勤点,对集市赶街等重大节点加强重要通道定点值守,严查过往重点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路面管控。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6276人次,出动警车1272辆次,设置执勤点(临时执勤点)186个,启动农村劝导站628个,发动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1560人次,组建执法小分队82个,开展联合执法61次。检查小(微)型面包车17625辆,农村客运车3713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5315起,其中,违法载人78起、违法停车4651起、超员46起、无证驾驶201起、涉牌违法16起、人货混装47起、酒后驾驶18起、醉酒驾驶6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550起,暂扣无牌无证车辆159起,拘留4人。

  (六)强化督查,落实整治工作责任。红河州公安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分8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个别县市开展整治行动缓慢、措施无力、效果不明显的及时开展约谈,限期落实整改工作。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18年度州对县市公安局年度考核,以考核促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固化经验,形成乡镇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综合治理过程。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巩固此次提案办理工作成效,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总结经验,将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交通安全环境,全面提高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加强乡镇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破解乡镇“停车难”问题。加强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以“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为契机,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加大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有机结合,持续抓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停车泊位、停车场的规划建设。

  三是整合基层管理力量,扩大农村交通管理覆盖面。公安交管部门以路面管控为主线,进一步调整警力部署,协调运管、农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减少管控死角。

  四是盯紧整治重点,严管重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持续组织开展全州性、区域性、全路段、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筑牢路面交通事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提升路面执法管控效能。

  五是健全科技管控体系,提高乡镇交通秩序治理能力。全面推动各乡镇加强科技管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科技防控体系建设,与“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深度融合,信息共享,不断扩宽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覆盖面。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依托各种有效载体,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州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让交通安全法律入脑入心,形成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人人抵制交通陋习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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