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51-9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8〕27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教科文卫体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州卫生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第298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卫生综合执法队伍的关心。多年来,你们对如何加强卫生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强红河州卫生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这对推进我州卫生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和推进健康红河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你们的建议,州卫生计生委组织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红河州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及部分县市进行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针对你们提出的5点建议,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一、健全组织机构,配足配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
红河州共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4个,核定编制220人(其中州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34人、13县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86人),目前共有在职人员162人(其中卫生计生监督人员150人、工勤人员12人),空编58人。在当前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不仅要“满员”,以确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职能的发挥,还需要实现“增员”,以保证承接新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任务的需要。一方面,我们认真组织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尽快使用完目前的空编数,并积极向人社部门争取扩充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编制,增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另一方面,在目前暂时难以大幅度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依据国家、省、州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意见,实施专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制度,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考等形式,以择优录取的方式聘用专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执法辅助人员),增加专业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力量,保证足够的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和协管巡查工作。目前,已经在14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521人(其中聘用专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83人),
二、改善人员结构,增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活力
当前,我州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不仅人员数量不足,学历结构、年龄结构都不尽合理。在150个在职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中,18—29岁4人,占2.67%;30—39岁39人,占26%;40—49岁72人,占48%;50—60岁35人,占23.33%。本科以上98人,占65.33%;专科44人,占29.33%;中专及以下8人,占5.33%。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行公开招考、公开选调、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不断改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人员结构,实现科学合理的“老、中、青”梯次配备,逐步增加高学历人才,同时引入激励机制,增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活力,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全州卫生计生监管质量。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
以增强“专业性、技术性”为目标,实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才培养工程,与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等高校合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员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在全面完成全国网络培训平台学习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采取州内集中学习、网络平台培训、外出进校园学习、州县联合执法州局带教学习、先进地区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基层复合型人才及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的力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的三基培训,全面提升全州卫生计生监督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2018年4月,顺利组织了2018年度全州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强化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全面提升了卫生计生监督员的履职能力、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监管效率
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全面普及手持执法终端现场移动执法,不断完善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功能,深化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卫生计生综合监管新模式,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数据库,打造为民公开服务查询平台。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摸清各项工作底数,用数据说话,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州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红卫发﹝2017﹞369号),协调配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车辆,着力解决传统执法手段存在的周期长、环节多、效率低等问题,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充分依托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全面运用卫生计生监督业务系统和卫生计生监督手持终端机,改变执法“拎个包、夹个本、拿根笔”的落后形象,助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数字化”。
五、实施精准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年初以来,我州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精准监管,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一是继续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大卫生监督现场执法手持机和业务系统的应用,探索“互联网+综合评价”信息化建设。今年1—7月,全州共监督检查11620户次,通过手持机上传上报信息11620条,数据交换率达100%。二是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全州1—7月共报告食源性疾病及有关信息9条,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183次,开展学校卫生服务巡查3337次,开展医疗机构协管服务4896次,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8955次,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非法行医信息178条。信息报告总次数231次,所报告的信息已基本得到处理和解决。三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和非法注射美容等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全州1—7月共查处无证行医25起,罚款人民币12.2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起、金额5.1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3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起。四是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医疗机构院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全州1—7月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361家,立案查处35起,罚款金额22.5万元。五是全面推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全覆盖”的原则,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于2018年11月前完成本年度的综合评价;根据“分步走”的原则,未定级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比例逐年增加,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5%、10%、15%以上,争取到2023年达到30%以上。六是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供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力度。全州1—7月共监督检查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55家,各项指标合格的44家,合格率80%;共监督检查城市二次供水设施61个,各项指标合格的40个,合格率65.57%;共监督农村镇级集中式水单位52家,各项指标合格的40家,合格率76.92%;共监督检查村级集中式供水单位214家,各项指标合格的74家,合格率34.57%;共对850个农村蓄水池开展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六项检测指标均合格的432个,合格率80.82%。七是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全州1~7月共对3335家公共场所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其中评定为A级的69家、B级的620家、C级2002家、不予评级644家,共对不予评级的644家公共场所提出了整改时限,要求限期整改。八是组织开展好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扩大实施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覆盖面,开展春秋两季以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全州1~7月共对869家学校开展了监督检查,教学生活环境符合率61.84%、传染病防控符合率69.32%、常见病地方病与多发病管符合率79.65%、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率60.38%。共抽检学校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噪声、课桌椅、黑板和饮用水水质等3949项次,合格2874项次,合格率72.78%。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九是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工作。全州1~7月共对29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处案件3起,罚款金额1.3万元。十是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做好打击“两非”、代孕和计划生育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和“健康红河行动计划”的新需要,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新方法,寻找新手段。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大胆尝试。在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过程中,推行区域化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建立各级各类医疗废物暂存点,逐步实现医疗废物从边远村寨到相对集中的乡镇再到城区的三级转运和贮存,以此来达到规范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的目的。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中,开展不良行为记分公示制度,把不良记录记分与医疗机构校验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医疗机构自我警醒、主动整改、自我完善的目的。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中,实施量化分级评分管理制度,合理调配卫生监督人力资源,对一年内连续3次评分不合格且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使其逐步退出市场。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推进州、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