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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50-3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8〕31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少数民族医药开发和利用的建议》第276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部署

  民族医药是祖国医药的宝贵遗产,发展民族医药事业,不仅是各族人民健康的需要,而且对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十一五至十三五”期间,红河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红河州生物药业产业发展规划》,为推动我州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大力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开展全州中药材民族药材普查,建立中药材民族药材数据库和道地药材种植资源库、基因库,全面摸清我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的基础,加强中药材民族药材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推进医药产品向大健康产品产业转型,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竞争力,积极打造灯盏花、龙血树、马蹄香等系列产业链,做大虎力散、龙血竭等名方名药,提升新药研发,推进苗、瑶、哈尼、彝等特色民族药物名方二次开发。红河州地理位置特殊,立体气候明显,生物资源丰富,是全国中草药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已查明记载的中草药有911种。近年来,州人民政府对民族医药事业发展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始终坚持保持和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遵循民族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民族医药;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拓宽民族医药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屏边、金平、绿春、泸西、石屏5县列入省级“云药之乡”,较好地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州高度重视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把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列入《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红河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健康红河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卫生与健康规划(2016—2020年)》,明确要求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民族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良好氛围。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活动。从2016年起,我州各县市每年都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的活动,进乡村、社区、家庭、军营、校园,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养生保健知识,让更多的群众感受、了解、认识、选择中医药民族医药。2018年4月13日我委召开了全州卫生计生防艾暨中医药发展大会,会中张鹏程主任明确要求,各县市需加强《中医药法》学习宣传和培训,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普及中医药知识。在2018年6月举办的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上,建水县中医医院参展,其研制的建水紫陶与传统中医相结合的五行紫陶火罐,中药传统膏方(养颜膏、秋滋膏、冬元膏、小儿疳积膏)、各种养生花茶以及哈尼族药食同源的小黑药、鸡屎臭药、鸡肝散、五色彩米、芭蕉花等亮相南博会生物医药大健康展区,宣传了中医药民族医药独特的养生理念,得到了省卫生计生委的高度肯定和参观者的一致好评。

  三、加快普查,加大科学开发

  为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2011年4月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大力扶持民族医药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民族医药专科门诊,以建设民族医专科专病、建立民族医诊疗规范和技术标准为重点,提高民族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当地群众对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推广应用规范的民族医药健康服务技术。2014年12月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由州食药监局牵头,开展对我州中草药资源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我州民族民间防病治病的传统中草药、单方、验方,出版相关《中草药》知识书籍,充分发挥单方、验方防病治病的作用,为我州医药产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充分发挥我州民族医药,特别是哈尼族、彝族医药在人民群众防病治病、中草药种植的指导作用,我州组织编印了《红河天然药物》第一卷和第二卷,为药学基础研究、药品生产、广大医务工作者、中草药爱好者提供宝贵指导资料。与此同时,我委建立了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大对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扶持州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为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2016年3月我委组织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医现状摸底调查。全州共有28名民族民间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以彝医、苗医为主。我委积极寻求合作,开展民族医药研究开发,2014年8月,红河州中医医院联合体理事长、建水县中医医院院长与上海交通大学副院长签署了“滇西民族医药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合作协议,正式启动哈尼医药开发工作。2017、2018年,省级下拨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232万用于开展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项目,我州项目县市分别是:个旧、开远、建水、弥勒、石屏、绿春、红河、元阳8个县市,大力推动了我州野生药用植物资源普查和重点药材调查的工作。

  四、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

  把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纳入全州统一规划。一是加强与云南中医学院等院校的联系,依托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二是依托我州三甲综合医院中医科、县级中医医院,特别是个旧市中医医院、建水县中医医院、开远市中医医院,培养中医药民族医药高层次人才;三是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从事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加快培养优秀中青年名医,提高待遇引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四是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名老中医民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进一步落实老中医民族医专家师带徒工作,2016年组织开展了对经多年医术实践确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从业人员的考核认定工作,全州104人参加了临床考核,有80人通过了临床考核和群众评议,有60人通过了省级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五是鼓励西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中医药民族医药,中医药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西医,能西会中,2013年以来共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技能培训1700余人次,大力拓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后备军。2018年7月,省级下发了《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逐步完善民族医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为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的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医药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我州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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