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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49-87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8〕26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医养结合养老结构卫生管理制度的建议》的第241号提案,已于2018年3月转交我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州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州医养机构服务现状

  目前,全州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10个,其中公立医院39个,民营医院7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2个,乡镇卫生院142个,村卫生所(室)1192个。全州共有卫生人员24862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286人),其中高职1173人、中职4107人、初职12823人。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病床24955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病床5.37张,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3人。全州、县市、乡镇共有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38个,专业技术人员515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06人,初职405人。

  截至2017年底,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4.8万人口(其中,城镇人老年人22.1万人、农村42.7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13.85%。全州共有养老机构458所,其中公办城镇养老机构16所、公办农村养老机构105所、民办养老机构8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9所、农村幸福院190所。全州有资质的医养机构共有10家,医养机构床位数1477张。即:个旧市老年人公寓、个旧市锡都老年公寓、开远市温馨家苑养老服务中心、开远市解化幸福夕阳关爱中心、开远市华西养老院、开远市明威医院、开远市红交集团老年公寓、上海洪天弥勒养老院、弥勒市仁帮颐养院等。

  (二)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开远、弥勒两市被确定为首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市,成为云南省19家首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单位)。 开远、弥勒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医养结合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以卫计、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开远市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破解养老机构老无所“医”难题”。开远解化厂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利用自身资源,积极探索“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医养结合模式,开办的开远解化幸福夕阳关爱服务中心,实现了“老年护理+疾病入院+康复养生”的有机结合,先后为300多名老人解决了养老过程中的就地医疗问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医护型养老,成为云南省二级综合医院最早开启“医护型养老”的范例。其成功做法,在《中国健康2030国家环球》(杂志)刊载,得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充分肯定,2017年5月9日开远市医养结合经验在全省医养结合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交流。弥勒市把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根据全市老年人口规模、医疗服务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明确了以湖泉湾健康产业园、中医医院、市中心敬老院为龙头,各级各类医养机构为主干、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医养结合具体发展目标,探索建立了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共同体、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协作体、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机构+医院联合体、全科医生团队+居家养老的嵌入式等4种医养模式,不断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地满足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全州医养结合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出台《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13号),成立了由州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医养结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开远、弥勒两市试点为示范,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服务、增强城乡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健康养老服务”6项主要任务,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州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统称医养结合机构)。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养老机构458所,其中公办城镇养老机构16所、公办农村养老机构105所、民办养老机构8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9所、农村幸福院190所。全州具有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有个旧市老年人公寓、个旧市锡都老年公寓,开远市温馨家苑养老服务中心、开远市解化幸福夕阳关爱中心、开远市华西怡和养老院、开远市协和康复养老中心、开远市明威医院(开远市怡安颐养院)、开远市红交集团老年公寓、开远市福缘老年公寓(开远工人疗养院)、上海洪天弥勒养老院等10家,医养结合机构床位1477张。2017年9月,全州医养结合工作现场推进会。11月,全省养老服务暨医养结合现场工作推进会在我州开远召开。为我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明了方向。

  2018年新建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取得新突破。 新建的开远市老年病医院正式开业,成为全省首家医养结合老年病医院。该医院总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25513平方米,床位378张,设有豪华套间、豪华单间、豪华标间、普通标间、标准三人间,开设重症监护室等,满足各个阶层不同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蒙自市新兴医院(怡养之家)正式营业。蒙自市中医院、建水县社会福利院等正在整合医疗与养老资源,初步形成医养结合机构,标志我州医养结合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四)医疗养老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依托,积极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优先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等人群,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定期巡诊、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和中医药保健等服务,目前,全州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8.15%。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全州77家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了服务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开设老年科,开通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二、关于提案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依托公立医院建立养老院模式样本,规范指导养老院和社会养老机构。建立和健全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依托公立医院目前成熟的运营模式,建立附属养老院,成立样板式养老院,以指导和规范养老院和社会养老机构”的问题。

  2018年,全州77家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了服务协议,由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托管当地养老院,整合资源,为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做好医疗卫生服务,拓展医养结合模式。先后组织蒙自、河口等县市观摩开远市医养结合的管理模式。开远市老年病医院、开远市解化幸福夕阳关爱中心(开远解化医院)等医养结合管理模式,向全州推广使用。

  (二)关于“由民政部门和医院共同投资,建立模式化养老院体系。模式化养老院初期人员和资金来源可由民政部门和医院共同投入。建立模式化养老院,可利用公立医院退休管理人员的医护人员资源,发挥他们的医疗管理和临床经验,用医院管理方式来养老院管理”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13号)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康复、护理、养老服务领域,通过放宽大型设备配置、放宽准入条件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有关规划时,全州各级卫生计生、民政部门为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使用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来加强对养老院的管理,不断提升养老护理质量。

  (三)关于“在卫生职业学院设立老年护理专业,加大医养结合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培训养老院从业人员,依照公立医院护理人员模式进行培训,从业人员要有上岗证,具备基本职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问题。

  制定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提出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医养结合专业人才需求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建立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配合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养老护理专业和课程增设。2018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50人。同时,招生老年病康复、中医理疗、针灸推拿等相关专业150人。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坚持医养机构从业人员“持上岗证、亮证营业”,开展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医养结合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养老院卫生管理制度”的问题。养老院卫生管理制度要制度化、规范化,可参照公立医院病房卫生管理方式,明确各项卫生指标,房间常规消毒,更换床单,卫生间消毒措施等;建立独立的养老院护理等级,规范各级护理标准。需配备营养师,指导老人的营养结构,按需配餐,建立常规娱乐活动场所,组织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从事娱乐活动;大型养老院要配备心理医生,重视老年人心理问题,一般养老院应请心理医生有针对性的心理检查和辅导,定期开展养老院从业人员心理卫生基本知识培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医养结合工作及新建城乡养老设施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2018年我州由民政、卫计、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督查专项行动。2018年5月,由分管领导姜红副主任率队,深入开远、弥勒等县市,对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院进行调研督导,健全完善医养结合养老院卫生管理制度。如上海洪天弥勒养老院(上海洪于弥勒养老护理中心)、开远市解化幸福夕阳关爱中心(开远解化医院)、开远市朋阳敬老院等,做到规范管理,卫生制度上墙,建立现代医养护理制度。

  目前,全州10家医养结合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医护岗位职责明确,医养机构管理较为规范。如:养老院护理员岗位职责、养老院病房管理制度、卫生消毒管理制度、医师查房制度、放射源使用管理规定、传染病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老年人安全管理规定等。

  感谢你们对我州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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