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48-79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8〕38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委员第11委员活动组(建水县):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建水县打造为红河州次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建议》第155号提案,已交由我委办理,现将答复如下:
根据《红河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我州将通过整合医疗资源,积极引入国内优质医疗资源,与国内顶级医院建立合作和帮扶关系,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滇南中心城市群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州级优势医疗资源,着力打造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关于您提出将建水打造为红河州次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建议,将有利于我州医疗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将为我州进一步打造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具有很好的促进意义和参考价值。同时,你们也指出目前建水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加快建水县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针对你们提出的统筹推进红河州卫生职业学院直属医院项目建设、优化资源布局,推进红河州中医医院建设和加大支持力度,建好建水县妇幼儿童医院、打造“九大中心建设”等建议需向你们具体说明。
一、关于统筹推进红河州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项目建设的建议。建水县人民医院于2017年顺利通过省级体制达标验收,成为全省第一批达标的20家县级医院。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有妇产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儿科、普外科、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处于全省县级医院前列,是红河州地区一所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学科配置合理、管理较完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建水县人民医院以全面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医疗机构临床服务能力,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按照《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红发〔2017〕19号)要求,将建水县人民医院规划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目前,正在积极准备申报材料。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水县人民医院作为红河州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的批复》(云教高〔2017〕10号),为满足临床和教学需求,建水县人民医院和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合作,拟投资4.5亿元,建设8.2万平方米的业务和教学用房,目前该工程已纳入云南省教育卫生补短板的第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准备进行评审。同时,按照项目审批的要求及附属医院的实际发展需要,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就县人民医院拟增加附属医院编制床位498张。我们将竭尽全力共同把红河州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打造成为我州诊治疑难重症的技术中心,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关于推进红河州中医医院建设的建议。按照国家、省、州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州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拟设置的州中医医院规划床位500张,配备卫技人员500人,建设规模4.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8900万元。我委积极主动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中医药的领导汇报关于成立红河州中医医院的情况,与州发改委积极对接、调研选址,在“十三五”期间建设红河州中医医院得到了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已将红河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作为“十三五”储备项目上报,现已通过进入国家“十三五”项目储备库。为推动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15日,州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率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开展选址调研工作,提出了建设红河州中医医院的三个选址方案,一是在建水县中医医院现有基础上建成红河州中医医院。二是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后,在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原址上建成红河州中医医院。三是将个旧市中医医院在大屯新区建设的个旧市大屯新区中医医院成建制地划为红河州中医医院。选址在进一步调研、论证、决策过程中。
三、关于建好建水县妇女儿童医院的建议。一是以政策为导向,大力发展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出台了《“健康红河”建设2030规划纲要》《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河州2018年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方案》《红河州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妇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是根据红河州发改委《关于储备“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的通知》,建水县妇幼保健院已启动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拟新建门诊综合楼、后勤综合楼、住院楼及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总投资20000万元,目前正在协调土地。将全面提高建水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省级组织开展爱婴医院复审工作,经过逐级评审,并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认定,建水县妇幼保健院被授予“爱婴医院”称号。四是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级别核定和等级评审活动,我委于今年3月份核定建水县妇幼保健院级别为二级妇幼保健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的通知》《云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方案》要求,建水县妇幼保健院正积极筹备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工作。
四、关于打造“九大中心”建设的建议。一是健全我州急救网络,州卫生计生委组织成立州级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确定建水县人民医院为州级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之一,负责辖区及周边县市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工作和技术指导。确定建水县人民医院为州级危急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并对周边县市工作进行指导。二是按照《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精神(心理)专科联盟的批复》(红卫发〔2017〕190号),由州第二人民医院牵头组建红河州精神(心理)专科联盟。目前,与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个旧市传染病医院等10家医院组建了精神(心理)卫生联盟关系。三是2016年建水县中医医院确定为省级中医全科助理医师培训基地,为红河州唯一的省级中医医师培训基地,为我州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红发〔2017〕19号)的文件精神,“到2020年,我州将力争再创5所三级甲等医院,3所县级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水平。建设1—2个滇南片区区域医疗中心,建成3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疑难危重疾病救治能力显著提高。远程医疗覆盖全州7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加强指导力度,以全面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建水县医疗机构临床服务能力,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产科,儿科,妇女儿童保健、优生诊断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科能力建设,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全力打造好区域性“九大中心”建设。
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红河州卫生计生事业的关注,也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