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39-57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 文号: 红旅函〔2018〕18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阮梅涛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建水紫陶文化创意园打造国家AAAA级景区的建议》第169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州委、州政府积极支持高等级景区创建工作,在《关于建设旅游强州的决定》中已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景区创建的保障和奖励措施:对评定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5A级旅游景区奖励500万元,4A级旅游景区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由州、县各承担50%,并在用地保障、金融支撑和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预算法第三条规定及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州级财政不安排景区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建议由县级将专项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要求和州旅发委职能,我委主要开展好建水紫陶文化创意园的协调指导工作。一是协调指导建水县旅投公司委托规划单位编制好紫陶文化创意园规划,使规划不仅符合4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标准,而且融入紫陶文化、民族文化,确保今后创意园按照规划推进实施,建成设施完善、业态丰富、特色突出,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塑造“千年建水紫陶”品牌,为成功创建4A级景区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我委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支持紫陶文化创意园建设,共补助建设3座旅游厕所。三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将建水紫陶小镇项目列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推介,力争吸引有实力的企业落地投资。
三、目前创意园为在建项目,暂不具备景区创建资质。我委将在创意园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按照创造4A级景区的标准完善软硬件设施。同时,督促建水县成立县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感谢你们对我州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