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40-05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红建函〔2018〕25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朱志发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建议》的第20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资金方面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给予2009年至2017年已改造但又返危的农房适当的修缮加固资金或拆除重建资金建议的答复。据统计,2009年至2014年,红河州实施过抗震安居修缮加固工程,2017年以来开展危房认定后,认定为危房的共计17377户,其中,C级危房9511户、D级危房7866户。针对此问题,红河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多次向省住建厅请示汇报过,但得到的答复均为“此部分危房补助资金由州、县(市)财政自筹解决”。为此,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向州政府请示汇报,要求州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但给予的答复均为“财政困难,无法给予补助”。针对此问题,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希望中央、省、州财政给予支持,已尽最大努力,但最终还是未能如愿。望各位代表予以体谅为盼!
(二)关于给予2009年至2017年建盖房屋,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而未享受政策的农户适当的补偿资金建议的答复。针对此问题,红河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多次向省住建厅请示汇报过,但由于政策变动较大(2016年以前,农村危房改造未全面聚焦“4类重点对象”,从2017年开始,农村危房改造全面聚焦“4类重点对象”),得到的答复均为“此部分危房补助资金由州、县(市)财政自筹解决”。为此,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向州政府请示汇报,要求州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但给予的答复均为“财政困难,无法给予补助”。针对此问题,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希望中央、省、州财政给予支持,已尽最大努力,但最终还是未能如愿。望各位代表予以体谅为盼!
(三)关于提高政策兜底户(自筹能力弱的D级危房户、分散供养户、贫困残疾人员家庭、突遭天灾人祸的返贫户)房屋建盖资金建议的答复。中央、省、州政策明确要求,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有住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2017年,中央、省级资金户均补助标准为22713元,已切块下达各县市,各县市结合实际,自筹资金对特困户给予了极大倾斜支持,补助标准高的达到6万元,最低的也达到22950元,超出了户均22713元的补助标准。2018年,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促各县市延续2017年政策,继续加大对特困户实施危房改造的倾斜支持。
(四)关于提高C级危房改造资金建议的答复。中央、省、州政策明确要求,C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改造方式进行改造。并结合危房认定报告,针对危险节点,制定加固改造“一户一方案”。“一户一方案”细化到危险节点的加固措施、使用的建材、造价等内容。加固改造完成后,根据实际产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因此,C级危房加固改造,在造价合理的前提下,原则上没有控制补助资金额度。
(五)关于给予村镇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建议的答复。从2017年开始,中央、省、州三级财政没有安排村镇管理工作专项经费,虽然多次请示汇报,但是都未得到解决。州村镇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工作的经费,都由州住建局统一列支。2017年,州住建局全局工作经费仅为100万元,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开支了158万元,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开支了60万元,累计超支118万元。故此,此问题实在难以予以解决,望各位代表予以体谅为盼!
二、关于人力资源方面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薄弱,因基层一线工作量大,多数村镇助理员身兼数职,现有的人员已不能满足逐步增多的工作量,应进一步充实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建议的答复。针对此问题,2016年,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州村镇处曾向州政府请示过,也要求各县市住建局积极向县市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增加村镇助理员。此问题还得县市级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多请示、多汇报方能解决。目前,州住建局已采取了州、县市专家组和乡镇技术力量三级联动,由州级专家组划片包县市,实现乡镇全覆盖;县市专家组划片包乡镇,实现村组全覆盖;乡镇技术力量划片包村组,实现农户全覆盖的措施,解决了乡镇工作繁多,专业技术人员极缺的问题。
(二)关于随着农村房屋管理、公房管理、公厕管理、一水两污治理等实际生活体系需求,村委会一级应该适当配套乡村住建管理岗位建议的答复。根据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各村委会配备村镇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专门负责农村建房用地及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的要求。根据各县市上报情况,截至2017年,全州所有村委会已实现村镇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全覆盖。
(三)关于加大对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建议的答复。2017年,全州先后3次组织专家组成员、13县市住建局长、乡(镇)长及相关人员、危房认定第三方负责人、村镇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和部分建筑工匠共计1500余人次开展集中培训。2018年,州级积极采取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技术培训,参训人员涉及全州住建系统及各乡镇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及业务人员共计400余人。同时,同步开展了对县市的培训、辅导工作,州级专家组成员已先后分赴各县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培训和技术指导,其中,在州级专家组指导下,红河县抽调县住建局建筑质量安全、勘察设计、造价测算等专家29名,组建了农村危房改造技术专家组,联合3家企业以农危房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做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为重点,对乡镇、村组基层干部、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员和施工工匠作了全覆盖的业务培训;蒙自市采取在州委党校集中的方式,河口县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由州级专家组成员进行授课,培训范围已实现乡(镇)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人员全覆盖。
三、关于物资方面建议的答复
关于整合各方力量,动员私营企业、社会人士等对乡镇农村危房改造的物资捐赠,比如钢筋、水泥、砖等建议的答复。
中央、省、州历年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了,开展帮扶助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级组织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工作要求。针对此项工作,各县市也在积极组织开展和实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州农危改办将切实督促各县市继续深入开展此项工作,让农村困难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得到更多、更大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