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34-600
- 发布机构: zjyj
- 文号: 红教函〔2018〕42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关莉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南部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投入的建议》第10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要求和省的安排部署,红河州于2012年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前,全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进展顺利,开远、蒙自、个旧、建水、弥勒、石屏、泸西、河口8个县市已如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并通过了国家评估验收;屏边、红河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已完成县级自评、州级复核工作和省级初评,正积极整改存在问题,准备在下半年迎接国家的评估认定;金平、绿春、元阳正努力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为2019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奠定良好基础。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州委、州政府及各县市党委、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大了对南部地区教育基础建设的投入,项目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通过“校安工程”、初中改造工程、“全面改薄”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减轻南部县市的资金压力,将石屏、泸西、河口、屏边、金平、元阳、红河、绿春8个县的“全面改薄”项目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占到了项目建设资金的93.81%。2014年至2018年6月,累计下达南部6县各级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83亿元,南部6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校舍建筑面积达211.29万平方米,比2009年校舍安全工程启动时净增154.95万平方米,教育信息化、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计算机等配备不断加强,基本满足了每名学生有课桌椅,寄宿学生一人一床的基本办学目标。二是在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和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红政发〔2016〕96号)文件,明确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配套比例屏边、金平、元阳、红河、绿春仅为0.6%,石屏、泸西、河口县为1.8%;寄宿生生活补助配套比例屏边、金平、元阳、红河、绿春仅为2.5%,石屏、泸西、河口县为7.5%。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屏边、金平、元阳、红河、绿春、石屏、泸西列为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国家级项目县,资金由中央全部负责。目前,每年安排南部地区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约3.33亿元,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约1.64亿元。
我州南部地区社会经济情况较差,财政自给率低,教育基础设施依然较薄弱,州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加大对南部县市的教育转移支付力度,2018年在中央、省的支持下,取消了南部县“全面改薄”工程县级配套,实现了南部贫困县的县级资金“零配套”,切实减轻了县级资金压力。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州政府组成专门的调研组对南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深入了解和认真听取南部县人大代表、政府领导、基层教师和群众的意见。由于教育点多面广,而各级财政较为困难,虽然对南部县不断加大了财政转移的支持力度,但仍不能较好满足南部教育发展的需要,我们会按你们的建议继续关注南部地区教育状况,努力加大支持力度。相信通过州、县的共同努力,南部各县会按计划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级审核认定,全州将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