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32-07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红发改函〔2018〕50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叶兰等9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市(县)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第170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省州制定出台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市(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力度。
2016年红河州弥勒市成功申报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市),2017年红河弥勒太平湖产城融合型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成功进入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
在政策及资金支持上,州发改委会同州农业局、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财政局、州旅发委等部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17〕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相关扶持政策,通过整合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建立信贷担保体系、健全银政合作机制等多种方式,支持试点示范县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和产业融合项目建设,努力帮助试点示范县解决用地难、融资难和融资贵等突出问题。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助推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市)及红河弥勒太平湖产城融合型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2017年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7个,投资6850万元,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400万元,弥勒市新寨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1125万元,甸溪河弥勒段治理工程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弥勒五洲羊业有限公司肉羊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长江防护林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元,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1100万元,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680万元;2018年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投资4425万元,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弥勒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1125万元,长江防护林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元,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元。二是组织引导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黑果坝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红河弥勒太平湖产城融合型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分别上报了1.1亿元、5亿元的专项债券发行需求,目前正在等待发行。三是在红河弥勒太平湖产城融合型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进入国家首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后,州发改委积极对接省发改委,摸底统计并上报了该项目的争取银行贷款5亿元、发行债券及专项资金3亿元融资额度,目前等待相应契机和上级批复。
二、建议省州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支持力度。
2016年,省政府成立了云南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在第十三项目中明确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旅游等行业,近年国家出台的大部分扶持政策都能涉及,如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三大攻坚战,省、州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省级八大重点产业、州级六大重点产业和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都是近年来重要投资导向,都有相应的扶持政策。
三、建议研究出台鼓励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
2018年2月28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5号)文件,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了《红河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拟出台实施。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提出的“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的工作要求和州委“13611”工作思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农业绿色发展新要求,按照坚持基本制度、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以构建和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加快构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培育具有一定经营规模、集约化程度较高、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加速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全州农业农村现代化。从“完善财政税费政策、强化基础设施条件、优化金融信贷服务、扩大保险支持范围、构建市场营销支持体系、支持人才培养引进”六方面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培育壮大以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家庭经营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在今后项目申报、入库、项目推荐及基金投放各阶段工作中,我们会重点跟进各位代表所提出的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市(县)等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