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31-8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红食药监函〔2018〕14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白襄君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元阳县食品质量与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第9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第一条“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建设体系,抓好质量建设工作。同时,因地制宜,建立各种可发展的经济实体(联合体),定标准、定品牌,走绿色、有机的发展道路,提升产品价值,增加群众收入,助推脱贫攻坚,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答复:
(一)开展质量体系建设。红河州及元阳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质量建设工作,围绕元阳县的重点农产品生产,2017年批准红河州地方标准《哈尼梯田红米稻谷生产技术规程》立项并推广运用;目前正在开展红河州地方标准《稻鱼鸭综合养殖生产技术规程》的制订工作,初稿已提交初审,预计今年内将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并报国家标准委备案。2015年3月元阳县申报筹建“全国哈尼梯田文化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2017年6月已经通过省级验收。元阳县以创建全国知名品牌为契机,紧紧围绕“哈尼特色、5A景区、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总体目标以及打造“千年哈尼梯田”亮丽名片的战略部署,以自然为本、特色为根、文化为魂、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精品为主攻方向,着力在“特”、“精”字上做文章,通过开展全国哈尼梯田文化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将元阳培育成产业链完整、业态丰富、吸引力强、品牌效应显著、公共服务良好的文化旅游综合功能区,推动元阳由旅游资源大县向旅游产业强县的转变。在产品品牌建设方面,元阳县以梯田红米、梯田印象、土司红米、七彩梯田糙米、梯田红米线等一系列红米产品为载体,着力打造“梯田红米文化”品牌,提高地域品牌文化软实力;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元阳红”牌梯田红米2017年被认定为云南名牌产品。
(二)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元阳县研究制定了《关于< 印发元阳县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坚持走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有机化的发展道路,着力打造品牌,抓好产品认证,积极创建知名品牌、产品认证示范区,努力提升产品价值,增加群众收入,助推脱贫攻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17年10月,元阳县成功获批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元阳县利用三年的时间,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打造梯田红米,深入推广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逐步形成“一水三用、一田三收、稻鱼鸭共赢”的生物多样性有机循环产业,搭建“互联网+农业”平台,形成梯田红米产、供、销产业链。目前,元阳县荣获著名商标3个、知名商标11个、普通商标120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荣获国家产品优秀质量奖1项、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认证种养殖及加工基地10个、有机产品企业4家、有机产品7个、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1家,获得专利授权12件。如:采取引进企业、搭建电商平台、与公司深度合作等方式,打造梯田红米品牌,提升梯田红米价值,促进梯田红米销售,直接帮扶300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
二、对第二条“完善培养专业队伍。通过招考录用专业人才充实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同时尽快为全县14个市场监督管理站所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的答复:
(一)专业队伍现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行政编制74名,其中乡镇派出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47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下属事业单位食品药品不食反应和药物滥用检测中心有事业编制7名;实有行政人员57人,其中乡镇派出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人员29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7人;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空缺行政编制18名。
(二)专业队伍培养情况。按照省、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自2015年以来,元阳县每年公务员招录名额在15名左右,主要以各乡镇招录为主,不包括县级派出机构。同时,全县申报了2018年公务员招录计划,其中招录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务员2名,但未通过州人社局审核。在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方面,省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元阳县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省食药监局重点挂钩帮扶元阳县,加大了元阳县市场监管人才培养力度。州食药监局每年都举办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基层监管队伍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在队伍培训及政策方面重点帮助元阳县的发展。州食药监局长期以来非常关心关注基层食药监管工作的发展,并把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调州级有关部门争取招录名额等方式,逐步解决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对第三条“解决事业管理人员的身份。对于从事行政执法的事业管理人员给予参公管理身份待遇,让执法工作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
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工资核定是通过单位性质、人员类别进行核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身份属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按事业人员确定,若转为参公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按参公管理人员重新确定。目前,暂无从事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给予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待遇的相关政策规定,待国家和省、州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后,元阳县将严格贯彻落实。
感谢你们对我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