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lyhcyj/2025-000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红林函〔2018〕22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答复
许文红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红河县生态护林员的建议》第19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实施情况
2016年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在贫困县启动实施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工作,选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管护工作,将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是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6年安排红河州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指标1160人,由石屏、泸西、屏边、元阳、红河、金平、绿春7个县实施,其中红河县70人。按人均劳务费每年8000元-10000元的标准,全州选聘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449名,新增管护面积197.1万亩,人均管护面积1360.2亩,红河县选聘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87人,新增管护面积25.76万亩,人均管护面积2960.9亩。红河县人均管护面积高于全州人均管护面积。
二、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指标争取情况
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指标实行计划管理,项目启动实施以来,红河州林业局多次反复向省林业厅汇报,请求增加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指标。今年6月《红河县委办 红河县政府办关于给予增加生态护林员名额的请示》(红办呈〔2018〕11号),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文和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玉福到省林业厅作专题汇报,并上报要求增加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指标的请示,省林业厅给予肯定。经了解,2018年中央新增安排云南省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指标1.5万人,安排重点是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县。经落实,2018年省林业厅将安排红河州红河县580名生态护林员名额。目前,林业厅与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工作对接中。
三、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选聘规定与程序
(一)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选聘原则和条件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扶贫办制定《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一管理的原则。县级有关部门对选聘工作负总责,具体选聘工作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年龄一般在18岁-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3.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
1.公告
乡镇政府委托乡镇林业站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
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所在行政村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村民委员会按照选聘生态护林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初步审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申报资格,并汇总相关材料,上报乡镇政府。
3.审核
乡镇政府组织审核申报材料。
4.考察
乡镇政府组织成立乡镇干部、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组成的生态护林员选聘评议组,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考察备选人员。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
5.评定
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6、公示
乡镇政府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7、聘用
按照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有关部门审定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扶贫部门汇总确认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管护协议(合同、责任书)。管护协议(合同、责任书)一年一签,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感谢你们对我州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