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24-8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局
- 文号: 红林函〔2018〕21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
卢自林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弥勒市西部山区实施石漠化治理项目的建议》第18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是国家为治理石漠化区域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州被国家列入石漠化重点治理县市的有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泸西、屏边、河口8个县市,8个县市共有石漠化面积352万亩、潜在石漠化面积435万亩,其中,弥勒市石漠化面积52万亩,占8县市的15%,潜在石漠化面积112万亩,占8县市的26%。弥勒市是我州石漠化比较严重的县市,也是治理的重点县市。2011年-2017年7年间,国家下达弥勒市石漠化治理专项资金5480万元,在弥勒市弥阳镇、新哨镇、东山镇、朋普镇、江边乡实施,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岩溶面积247.91平方公里,其中,完成林草植被治理项目封山育林6.55万亩、人工造林5.18万亩。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石漠化区域生态环境,结合产业培植促进了当地群众增收脱贫,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2018年,国家结合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2018年的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提前在2017年作预算安排,弥勒市的石漠化项目得到上级的关心,安排弥勒市石漠化项目中央资金1500万元,是所有县市中最多的。蒙自、弥勒、开远等相关县市就预算安排结合各县市的实际,进行了地块规划,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2018年度石漠化项目进行了规划设计,州发改委于2017年11月27日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2018年度石漠化治理项目作业设计进行评审通过。州发改委、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联文于2018年3月26日对县市上报的2018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批复实施。据报表统计,目前已完成封山育林1.037万亩、人工造林3.28万亩,分别占计划的52%、62%。
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的申报验收程序
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涉及多部门。由发改委、林业、农业、水务等部门组织实施。一般情况下,以县市为单位,县市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各县市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下发的项目申报要求组织材料按时间向州级发改部门申报,州逐级向上级申报,申报成功后,上级部门逐级下达到县市,并由县市各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把项目落实到乡镇、村组、山头、小班、地块。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州级组织验收,报省级备案。
三、建议州级相关部门将弥勒市西二镇石漠化治理项目列入2018年计划,并给予资金、技术支持,为植树造林、发展生态农业奠定基础的请求。
从时间上讲,2018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已于2017年底就安排批复实施了。但是治理石漠化,改善生态环境,是大家的事,需要人人关心支持,石漠化治理区域立地条件差,治理难度大,生态治理恢复的路还很长,需要长期攻坚。目前,全州正在组织申报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你提出的在西二镇实施石漠化治理恢复良好生态的建议很好。石漠化治理项目布局到乡镇、实施地点、树种、治理方式等的选择是由弥勒市相关部门决定,你们需要积极向弥勒市发改、林业等相关部门沟通反映,争取纳入2019年申报治理范围。下一步,州林业局会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积极协调弥勒市相关部门在以后的石漠化治理、防护林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中向西二镇倾斜,共同把西二镇生态环境治理好,使山区群众增收,生态环境更好。
感谢你对我州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