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24-59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局
- 文号: 红林函〔2018〕20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李批龙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绿春县桉树产业改造项目的建议》第11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桉树种植基本情况
桉树是全世界公认的一个优良速生丰产树种,由于适应性广,耐干旱、瘦瘠,在世界范围大受欢迎,桉树容易进行杂交育种,培育高产无性系,并无性繁殖,可萌芽更新一次以上,减少经营成本和对土地的耕作频度;桉树生长快、产量高、用途广,是纸浆材、胶合板材、矿山坑木的主要树种,也是防护林造林主要树种之一,在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十二五”以前,桉树大受欢迎,我州桉树各县市都有种植,据统计,全州种植面积累计有近200万亩,其中,种植面积最多是石屏、建水、弥勒、泸西等北部7县市和南部绿春县。由于在“十二五”后期遭受到历史上较严重霜雪寒冻灾害的影响,桉树受害死亡严重,加之市场需求疲软,种植业主对受害桉树进行了改造,更替了树种或其他经济林果,桉树种植大面积减少,由于更替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原来种植业主因桉树受害损失大部分收入,无更多资金投入到桉树低效林改造中。据县市上报的统计,目前全州还有157万亩桉树,约有100万亩桉树低效林需要改造。
二、给予支持绿春县桉树产业改造项目,并给予项目所需资金支持
建议符合绿春县和我州的实际,受灾后形成的低效桉树林是需要更替改造和扶壮改造的,也符合上级的精神。2018年8月8日,根据州委书记的批示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州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各县市林业局局长和林政、造林、交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红河州路域桉树替换改造专题会议”。会上,州林业局局长对全州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按照全省路域桉树替换会议要求,今年9月底前,全省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重要旅游公路等重要路域桉树替换工作要取得实效,年底前全省路域桉树替换工作要全面取得实效。因此,各县市要排除畏难情绪,勇于担当,敢于作为,要细化工作阶段目标,明确阶段任务完成时限,确保任务按期完成。8月底前各县市完成详细的摸底调查,将改造任务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9月底前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替换改造方案编制,报当地政府审批并抄报州林业局备案。从今年10月份开始,按照改造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改造,2019年8月底前替换种植结束。我们要借助这次“全省路域桉树替换会议”的东风,把绿春桉树纳入实施方案的编制中,按照由近及远、先易后难、先零星后连片的原则,逐步实施改造,以达到群众满意、生态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州林业局会持续关注和支持绿春县林业发展,会积极向州委、州政府领导反映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对绿春林业各方面的支持,把绿春的林业工作做得更好。同时,州林业局也会积极配合绿春县向国家、省争取需要的项目,利用相关项目把绿春县低效桉树林逐步进行改造,使之种植树种更加符合绿春县及业主、市场的实际,促进农户增收,使绿春山更绿、水更清。
感谢你们对我州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