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10-1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红水函〔2018〕31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王小华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建弥勒市五山乡人饮安全项目的建议》第15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弥勒市五山乡地处喀斯特地貌区,缺少地表水源,多年来群众主要是依靠集雨工程水窖解决生活生产用水问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新农村建设以及人居环境提升,对供水安全有了新认识和更高要求。水利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整合烟区水利配套工程,投资2236.37万元,建设水池52个容积1万m3,水窖1794个容积4.49万m3、管道29.77km,提灌站2个,实现从西二镇保云水库年引水40万m3,使部分有条件的村寨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
进入“十三五”以来,国家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支持扶贫攻坚地区,以维护好、巩固好已建工程成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为主负责落实,中央省级财政重点对贫困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国家投入较“十二五”大幅减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极为有限,以上级补助,县、乡、村及受益区群众自筹为主。2017年烟草部门投资809.18万元,在四家寨片区进行管网改造,建设水池52个、泵站2座;水利部门投资150万元保障贫困村饮水安全。
希望你与弥勒市水利部门加强沟通,共同认真研究做好项目的前期设计优化工作,根据市级筹资能力,采取政府引导、项目整合、乡村补助、群众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同时请弥勒市水务局与五山乡镇政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节约用水原则,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供水调度运行计划,完善供水管理机构。按照“一事一议”将建后运行管理、水源保护、水费征收等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