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河州林草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有关协调小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林草领域把“十一个坚持”落实落细,铸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积极履行部门职责,用最严格的法律、最严密的制度来保护全州林草资源,为全州高质量发展,为守护好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过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指导工作实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培训轮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在法治领域把“十一个坚持”落实落细。二是围绕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制约林草综合执法改革突出问题、林草要素保障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全州林草系统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全员轮训工作,全年采用“线上+线上”的方式开展轮训4次,涵盖全州林草系统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近1200人,全面且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敬畏显著提升,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
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系统推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法治化护绿建设的具体思路、路径、举措作出系统谋划和周密部署,本年度制定《2024年红河林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等系列政策文件,紧盯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面落实。
(二)始终坚持把推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核心
1.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紧盯全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持续开展涉林企业“法治体检”。一是着力优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服务和监管,组织全面评查2024年以来全州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司法案卷,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案件进行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二是根据移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有关材料,配合行管部门制定招标代理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建立林草领域评标专家信息库及信用档案,确保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履职尽责,不越“红线”,确保“项目建好、干部不倒、群众说好”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州级林草系统权利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经调整梳理,我局涉及的权责清单共有10类204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处罚162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1项。
2.小切口立法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大问题。地方立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初开始,就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解决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围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在贯彻实施中与现行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立法指导思想、森林权属、发展规划、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冲突方面开展立法废止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深刻把握把“法治化护绿”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合点,作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林草力量提供法治保障的切入点,作为将林草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的总抓手,作为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落到实处的工作定位。以废止《条例》立法工作为契机,更加优质地支持服务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全面提升法治水平,推进法治林草建设,为扩绿、兴绿、护绿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在法规政策层面进一步厘清各层级执法职责,不断提高执法综合效能。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积极主动与公、检、法、司衔接,探讨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性恢复处罚、小过重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有关措施在林草领域如何高效适用命题,让林草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双向奔赴”强监督、聚合力,让林草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身边的人都关心、关注林草事业。
2.法律“智囊团”的作用更加显现。年初,以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配齐公职律师,助力依法高效履职。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不断拓展法律“智囊团”参与林草行政事务办理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涉及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主动邀请对案件证据把关,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提高。在规划财务科与相关业务科室参与下,本年度建设工程领域的咨询论证、项目评估、合同审定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方面,加强与法律“智囊团”交流探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截至目前,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法律“把关”3次、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2次、合同审定30份。推进了法治化护绿建设的进程。
(四)始终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
1.拓展好林草法治宣传的主阵地。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为普及法治观念提供了有力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展板、展览、宣传资料和林草普法志愿者进社区、入林区、驻广场,让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在数字化、智能化的时代,林草法治宣传工作更加注重创新,迅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增色添彩,通过OA系统、微信公众号、原创法治动漫、以案说法视频等,让法治文化覆盖更广泛的受众,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提升法治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文以载道,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鲜活载体和精神支柱,通过不断拓展普法宣传阵地,已经做到林区边缘有法,办公室走廊抬头见法,公众号搜索得法,林草人说理用法,企事业、公民来林草局办事循法,194万公顷红河林草大地上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年内,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现场学习活动6次,举办法治宣传知识竞赛1次。
2.打好林草法治宣传的主动战。
(1)紧抓关键少数树立普法标杆。坚持抓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草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突出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森林法专题学习。2024年来,局党组专题研究法律议题的会议4次,通过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引领全州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跟着学、照着做,较好地提高了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压实普法责任制开花结果。
(2)聚焦突出问题优化普法质效。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多因素致13县(市)林草局、7家委托执法(部分授权)单位对上反映问题和汇报工作没有“娘家”,工作得不到指点、问题得不到快速解决,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工作开展没有具体和明确的标准要求。直面问题,就当前林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普法。一是破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能适应当前发展形势,针对性宣讲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对林草执法的思考,并及时授权5个自然保护区以自己的名义查处相关类型案件。二是直面林草资源保护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以“绿水青山看法典—探索林草行政执法三问”为主旨,用公平正义回应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为主题,宣讲民法典绿色原则、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重点保护原则、行政处罚法公平正义原则,切实解决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不会执法、不愿执法、不敢执法难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学法工作。一是按照依法治州办和州普法办工作部署及省林草局的“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全州林草系统 “八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对林草保护发展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林草系统法治观念和依法治理水平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林草普法工作体系。二是通过自学、集中辅导、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继续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学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宪法和行政处罚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继续推进林草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各级林草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二是让历史的厚重和新时代法治守护力量紧密结合,赋予全州746株古树名木立法保护争取早日进入立法议程;配合完成《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形成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制度体系,以高质量立法服务林草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应对涉林草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正确运用行政调解、诉讼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三)加强规范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学法考试工作,严格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指导各级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二是依法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准确把握适用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提高案件审核质量,促进办案水平提高和执法公信力提升。
(四)转变政府职能,落实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精简林草行政审批流程,强化审批规范化管理,夯实行政审批基础;完善林草“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涉林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