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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08 信息来源:红河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原中共红河州移民开发局党组(以下简称“州移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18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移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制定下发了《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重点学习内容。目前,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次,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体党员同志都下载安装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岭先锋”手机APP,实现了学习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积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效果,做到了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党支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确定并坚持每周星期一集中学习日制度。同时,在单位办公区制作宣传展板6块,并通过LED显示屏等载体,常态化宣传中央、省、州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让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资金跟踪问效不够、效果不佳。县市移民主管部门缺乏相应的资金监管办法和措施,对后期扶持的产业项目跟踪问效不够,项目的强农助民增收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2018年11月8日上午,州移民开发局党组召开第十二次(扩大)会议,就巡察组要求立行立改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于2018年11月8日下发了《红河州移民开发局关于做好2015年以来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各县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2018年12月18日至21日分两组深入各县市开展了2015年以来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实地调研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并将每年开展至少1次移民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和实地督查问效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制度长期坚持。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了《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修改完善了《红河州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意见》、红河州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人口核定登记、后扶方式确定、后扶项目管理、后扶资金管理、后扶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制度,以及《红河州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区扶助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切实加大对县市移民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

  三是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参加省、州组织的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知识学习培训,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内控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出差制度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收支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修改完善了《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务会议议事规则》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决策议事制度,分清党政权责,厘清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范围,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并严格规范各类会议记录,按规定分类存档备查。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层层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位党员。

  二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深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正确认识。将党建工作纳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并在1月17日召开的全州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作了安排部署,切实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实在,着力解决了“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二)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3月5日下午,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同志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深化了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切实把党内政治生活管起来、严起来。

  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程序规范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组织生活,重点把好“材料关”,探索创新活动载体,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1月29日,按要求召开了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按要求在3月底以前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重点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次数较少”的问题,为所有党员同志印发并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申了“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特别提醒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按要求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过好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

  四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台账,做到有完整详实的文件、图片、记录台账和“云岭先锋”手机APP上传等资料。

  (三)关于“干部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党组成员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的要求,结合搬迁安置办公室没有设置人事科的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积极组织组工干部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安排委人事科开展“传帮带”互学互助活动,切实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规范干部工作。

  二是今年2月份以来,对干部职工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了一次全面的问题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及时对张锦英同志的《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和赵俊鸿、孙毅、王洪、张锦英4名同志的《公务员任免审批表》中存在的错漏项进行了更正。由于机构改革,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涉及人员转隶、干部人事档案移交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工作,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四)关于“党建工作创新不够,党务工作能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指导实践,着力在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提质创新,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是探索开展“智慧党建”,融合推动“互联网+党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等资源,着力在推动基层党建信息化上创新提质。全体党员同志都下载安装了“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坚持以学习平台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政治生日”活动等为载体,加大党务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实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党组书记、主任何文亮同志专门听取和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年初专题召开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和任务清单。

  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切实加大对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走过场、形式化等问题,并对履责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今年以来,没有出现履责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被问责的情况。

  三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点及风险岗位排查,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资金跟踪问效不够、效果不佳。县市移民主管部门缺乏相应的资金监管办法和措施,对后期扶持的产业项目跟踪问效不够,项目的强农助民增收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2018年11月8至12月21日,对各县市2015年以来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实地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并将每年开展至少1次移民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和实地督查问效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制度长期坚持。

  四是严格执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努力做到按时、按质、规范填报,及时对2名科级干部房产瞒报或漏报的情况、1名党组成员未如实报告房产以及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进行了整改,作了重新如实填报。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内控制度、公务出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和慰问品发放工作,坚决杜绝了超标准接待行为。

  五是聚焦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持续深入开展“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专题学习研讨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积极开展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大讨论活动,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庸、懒、散、拖”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自觉锤炼“勇于担当、从严从实、学习创新、调查研究、善作善成、专业规范、清正廉洁”的七种作风,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好转,干事创业环境明显优化。

  (二)关于“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决杜绝了“家长制”和“一言堂”,特别是每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时,都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监督。

  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把各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着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了1次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点及风险岗位排查工作,针对廉政风险点认真研究细化了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对廉政风险隐患及时进行了提醒,形成了震慑。

  三是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政治思想教育,认真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移民系统内部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8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全系统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实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的综合效应。

  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一)关于“扶贫工作针对性不强,创新意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今年3月,组织办公室、后扶科、财务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深入挂钩联系点开展了综合调研,了解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扶贫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提高了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有关脱贫攻坚政策。2019年3月,分多个批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1次,立足村情、户情和贫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挂联帮扶工作和“底数清”摸排工作。

  三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跟踪问效工作,2019年3月底以前对挂钩联系点帮扶项目资金实施情况至少开展1次集中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是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特别是在建档立卡贫困移民脱贫攻坚上出实招、解难题、办实事、促成效。

  (二)关于“挂包帮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帮扶干部对脱贫攻坚政策规定的教育培训力度,以完整科学的政策理论体系来指导具体的帮扶实践工作,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组织引导帮扶干部积极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转走访”工作,切实了解和掌握挂联贫困群众的贫困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在“两不愁三保障”等方面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帮助挂钩群众早日脱贫。

  三是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多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出点子、想办法、谋思路,而不是简单地以资金和物资慰问代替帮扶。

  五、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一)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始终站在“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思想高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二是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为载体,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学习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抢占理论武装新高地。

  三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台账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关于“舆论推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始终保持思想的敏锐度和开放度,积极推动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在舆论推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牢牢掌握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二是进一步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开发工作力度,尽快适应社会信息化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着力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坚决抢占舆论新高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46639;邮政信箱: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政府办公大楼A区520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子邮箱:hhzym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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