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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对我州部分爆破作业单位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3-01 信息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加强我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督促爆破作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州爆破作业市场“全面放开、有序进出、动态监管”良性循环机制的逐步形成,根据《红河州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制度》相关规定,2019年2月21日,经县市公安局申报,州公安局审查,决定将州内违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爆破作业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首次列入“黑名单”爆破作业单位

  1.红河州安达爆破作业服务有限公司

  2.云南康佰爆破有限公司

  二、一年内累计两次列入“黑名单”爆破作业单位

  重庆吉欣成爆破有限公司

  重庆吉欣成爆破有限公司一年(12个月内)累计两次被列入“黑名单”,按照《红河州爆破作业单位黑名单制度》相关规定,取消该公司在红河州备案,停止爆破作业服务。

  红河州公安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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