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我局于2018年6月21日通过“事业单位在线”在州级205个提交2017年度年报的事业单位中按3%比例随机抽取5个事业单位,抽查情况如下:
确定抽查方式为实地核查,以“红事登书字〔2018〕第1-5号”通知发至各相关事业单位。
2018年7月2日-6日,通过深入以上5个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听取汇报、查看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花名册等相关材料,对5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
一、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一)抽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能够按照法人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相当业务开展,信息和登记一致,法人证书上墙并挂单位醒目位置。实地查看中,未发现该所出现超出业务宗旨范围开展工作。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情况,文件、资料、台账较为齐全规范。
(二)整改内容
1、进一步做好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2、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相关内容。
二、红河日报社
(一)抽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红河日报社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未出现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工作。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动及时进行法人变更。单位住址、名称与登记信息一致,无擅自加挂牌子、更改单位名称行为。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售单位印章行为。年度报告书内容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法人证书醒目位置挂上墙,资料台账较为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末,资金负债表在原登记开办资金的基础上增长超20%以上,未及时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
(三)整改内容
1、进一步补充完善事业单位相关设立、调整等文件,做好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2、自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登记管理相关条例对相关事项进行变更。
三、云南红河技师学院
(一)抽查情况
经过听取汇报情况及实地查看台账资料,红河技师学院能够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发现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严格按要求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从未停止过业务活动。其间,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与登记信息相符,无擅自加挂牌子、更改单位名称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售单位印章行为,年度报告书内容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报资料妥善保存。
(二)存在问题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上墙挂醒目位置。
(三)整改意见
1. 将法人证书置于住所醒目位置。
2.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相关档案。补充完善相关设立、调整文件,做好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四、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馆
(一)抽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馆能够按登记管理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财务独立核算,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事业单位法人更换,能及时办理变更,单位名称、办公地点、印章、标牌与核准登记信息完全一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无涂改、出租、出借等行为。
年度报告书内容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报资料保存完好。宗旨业务范围内容无增减变化,能够按相关政策规定履行登记管理事项。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末,资金负债表在原登记开办资金的基础上增长超20%以上,未及时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
(三)整改内容
1、 补充完善相关设立、调整文件,做好历史资料台账规范管理工作。
2、自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登记管理相关条例对相关事项进行变更
五、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一)抽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及听取汇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未发现超出业务宗旨范围开展工作。法人证书按规定上墙并挂单位醒目位置。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花名册、人员编制资料等较为齐全规范。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未发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等出租、出借行为。
2017年经州编委同意,该中心与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整合为红河州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由于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冻结,目前该中心整合后单位还未任命领导,故未进行新的法人登记和原单位法人证书注销。
(二)整改意见
待新机构理顺、人事到位,请及时到登记机关进行新法人注册登记及原单位法人证书的注销登记。
以上抽查结果现予以公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