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及州委组织部委托,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10月17日起,对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红河综合保税区组建成立三年来,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制定完善了经济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各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逐年明显下降;财务核算基本真实反映了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同时提出了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往来款列收列支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使用其他单位车辆未完善相关手续、长期向个人租用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接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固定资产未清算移交等问题和相关处理意见,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红河综合保税区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管委会全体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审计提出的问题为导向,从体制机制层面认真分析,深挖原因,将审计整改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坚持抓住关键,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从制度上、根本上堵住漏洞,从执行层面上加强监管,以此为契机,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红河综保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往来款列收列支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对接州财政,确保财政对红河综合保税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企业补贴、补助资金的保障力度。管委会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和结算。
一是根据州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州政府与园区企业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积极协调州财政,将红河综合保税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企业补贴、补助项目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财政收支。
二是根据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与财政加强沟通,建议财政加大对扶持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直接支付力度。
三是由于州级财政财力紧张,财政借用债务(其它)资金给予安排的补助资金,管委会根据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及时清理、结算暂存款项。
四是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根据园区建设、园区企业进出口贸易奖励、物流补助等,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特别是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缓解州级财政压力,扶持园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使用其他单位车辆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问题
整改措施:综保区管委会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和公务用车管理,督促红河综合保税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善车辆资产评估、过户、资产登记入账等相关手续。
(三)长期向个人租用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的问题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州委、州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红河保税区的发展重任。根据《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车辆编制2辆,无实有车辆。鉴于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地点位于蒙自市雨过铺镇,距离州行政中心有18公里,上下班往返36公里,加之雨过铺赴蒙自市区的公共交通不配套,为了解决职工上下班、来往客商接待等实际困难,报经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于2015年(车改前)综保区管委会第八次党工委会议对车辆租赁事宜进行了研究,决定租用19座丰田柯斯达客车1辆。车辆租金纳入年初预算的红河综合保税区机构运行保障经费项目,租金支付根据合同,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后给予实际支付。今后,综保区管委会将继续做好租用车辆的管理和租金预算、支付工作。
(四)接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
一是综保区管委会刚刚成立,成立初期,只有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王庆平2名同志,财务机构、人员没有配齐到位,为充分做好红河综合保税区的全面验收及现场办公、办会工作,期间产生的差旅费、接待经费暂由经办人垫付开支或由商家记账处理,不能及时报销,待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财务机构和人员到位后,按照相关制度、办法给予核实报销。
二是红河综合保税区是云南省第一个获批的保税区,综保区社会关注度高,对综保区调研、考察较多,综保区管委会接待任务较大,部分接待费未能及时结账,存在累计报销的情况。
三是保税区办公地点位于蒙自市火车北站对面,附近没有餐馆、饭店,为了节约开支,有部分安排在食堂给予接待;单位职工王庆平同志岗位是党政办后勤管理岗,负责管委会食堂管理和接待工作,接待费用由其本人垫支,财务机构和人员到位,凭接待清单、发票、活动文件、公函等分别给予核实报销接待费、差旅费等45200元和71022元,报销金额据实打入到王庆平个人公务卡。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红河州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完善制度,严格财务审批,加强监管,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结合管委会实际,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报销程序的通知》,加强财务审批,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等财务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执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不予累计报销;继续完善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对无公函、无接待清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固定资产未清算移交的问题
情况说明:综保区机构成立之前,红河综合保税区一期项目由红河工业园区进行建设,相关资产、债权债务等审计报告未出,只能待红河工业园区审计报告相关内容确定后,按照资产移交相关程序,进行资产清算和资产交接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联系蒙自经开区、红河州审计局,明确资产、债权债务等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资产清算交接工作。
二是综保区管委会按照《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资产核算、入账和登记,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诚挚感谢州审计局对我委财务收支等管理工作的肯定及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化审计效果,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及执行,推进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认真总结此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综保区管委会制度办法,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