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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210005-55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5
  • 时效性: 有效

珠澳口岸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自2021年10月4日12时起,经珠澳口岸入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且具有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史(不适合疫苗接种人员需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医生评估证明书》,暂无需接种新冠疫苗的12周岁以下儿童除外)。澳门红码区、黄码区人员及隔离酒店高风险岗位人员、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工作人员,暂不能入境。

  现有出境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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