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凌晨,河口县瑶山乡山间公路旁,一声婴儿的啼哭划破寂静的夜空,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被狠心的父母遗弃在路旁……接到电话后的瑶山乡民政所工作人员何云葵一边嘱咐村民原地保护好婴儿,一边迅速拨通辖区民警和乡镇卫生院的电话,并同民警、医生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经现场勘测和医生检查后,何云葵与医生一起将婴儿带回乡卫生院作进一步检查。回乡路上,何云葵向县民政局汇报同意后,主动承担起“妈妈”的重任,连夜敲开商店,买来奶粉、奶瓶、尿不湿等用品,此时已是凌晨3点多。
第二天,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带着女婴到公安局进行DNA采样,但一时难以找到女婴的生父母。为了使女婴能够得到更好的照料,县民政局与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取得联系,决定次日将女婴送到州儿童福利院养育。当晚,县民政局副局长季红主动接力承担“宝妈”职责,不眠不休地照顾女婴一整晚。
第三天,县民政局派专人专车将女婴送往地处弥勒市的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在此期间,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接到了数十个想收养女婴的电话,工作人员把这事当作宣传政策的良好机会,耐心细致地给来电者讲解孤儿收养政策,告之合法合规的收养途径。
以上只是民政部门几十项工作之一。民政对象多数是困难群众,是生活中需要帮助和关爱的人,民政工作有时看起来是琐碎的,但事事关乎民生、连着民心,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是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红河州民政人时刻践行着“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为困难群众保驾护航,托起暖暖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