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月,全州农产品出口7.3亿元,同比下降44.5%,占全省农产品出口151亿元的4.8%。红河州农产品出口体量小,出口市场主体少,州内企业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储备量低,国外市场份额占比低,出口额仍呈下滑趋势。
为加快促进红河州农产品出口,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增收致富,12月3日,州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商务以贸促富”先进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以贸促富”先进乡镇创建活动,旨在通过先进乡镇先行先试形成示范效应,规范管理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企业,调动农户、村委会、乡镇积极性,用好基地资源,通过扩大农产品出口带动农户、村集体经济增收,达到商务以贸促富目标。
创建活动开展后,共有8个县(市)推荐报送12个乡镇申报,经综合评定,认定7个县(市)推荐报送的10个乡镇为红河州“商务以贸促富”先进乡镇:1.蒙自市:草坝镇、新安所镇;2.建水县:南庄镇;3.弥勒市:朋普镇;4.石屏县:异龙镇、哨冲镇;5.泸西县:金马镇、午街铺镇;6.开远市:羊街乡;7.河口县:桥头苗族壮族乡。按照创建活动通知要求,利用2022年州级外经贸资金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对评定为红河州“商务以贸促富”先进乡镇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合计50万元,用于扶持乡镇加强农产品基地管理、村集体公司运营、农产品出口企业培育等工作,有效扩大本地农产品出口。
为有效开展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外经贸资金对农产品出口的扶持作用,推进乡村振兴,州商务局成立“商务以贸促富”先进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自2023年起,每年开展评选活动,形成常态化评选机制,有效带动全州农产品出口增长,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实现以贸促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