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消除畜禽产品安全隐患,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畜禽产品,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质[2023]1号)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6月以来,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全州辖区内生猪(羊、鸡)定点屠宰企业和养殖企业开展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按照县市提供的最新禽畜产品屠宰加工(养殖)企业主体目录,严格依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州13个县市203户屠宰企业和养殖企业336批次畜禽产品进行了现场监督抽查(其中猪肉88批次、猪肝35批次、鸡肉66批次、鸡蛋101批次、牛肉39批次、羊肉7批次)经委托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测,所抽取的336批次禽畜产品合格335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达99.70%。对不合格产品,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相关县市进行查处。通过监督抽查,进一步掌握了我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从源头上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筑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畜禽产品“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做好对畜禽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消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