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红河州组织召开“一县市一试点”工作总结会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副州长、州交安委主任、州公安局局长黄碧忠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一县市一试点”工作,是红河州在全省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中,立足红河实际,健全机制、补齐短板、主动作为,提升新质战斗力的一次创新和尝试。在试点整治工作中,各地提高政治站位,破题解难,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强共治合力,细化工作指引,传导压实责任,全力打造“党政主导、公安牵头、全员参与、闭环管理”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红河模式。
会议强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紧紧围绕“减量控大”总目标,充分认清形势,明晰短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为牵引,以深化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强化路面秩序管控。要把提升新质战斗力理念贯穿农村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水平,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要求,搭好“一个平台”,构建“五级组织”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紧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难点,抓实源头隐患治理补短板。加强乡镇劝导管理力量建设,不断创新提升宣传渗透力和实效性,增强协同共治合力。构建农村地区摩托车管理服务新格局,积极探索推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主动防范出行安全风险隐患。
会议由州交安委副主任、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杨劲松主持,各乡镇主要领导在分会场参会。会上,全州13县市试点乡镇主要领导汇报“一县市一试点”工作情况,州交安委办通报全州“一县市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推进提出建议。黄碧忠对“一县市一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给予了肯定,就此项工作全面推广和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