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州农垦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四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红纪通报〔2017〕11号)和《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红纪通报〔2017〕12号),加强国庆节、中秋节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确保“两节”风清气正。
州农垦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抓住时间节点,将学习党纪党规和明确节庆假日相关纪律规定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州《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纪律规定和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红办发[2017]91号)精神,结合局工作实际,开展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州六十周年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