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从六个方面推进国有贫困林场精准扶贫

发布日期:2017-08-09 信息来源:红河州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红河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改善民生为主旨,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强化管理为保障,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职工素质为重点,从六个方面加快推进国有贫困林场脱贫攻坚步伐,确保到2020年全州国有贫困林场实现脱贫。

  一是加快推进国有贫困林场改革。紧抓省、州启动国有林场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国有贫困林场改革,确保做到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到位。协同人社部门,全面落实《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54号)等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促进国有贫困林场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为国有贫困林场改革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是切实增强国有贫困林场的造血功能。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国有贫困林场的扶贫工作,不断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力争国有林场扶贫资金总量增加。同时,用足用好现有的林业政策,将森林培育、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林业科研、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安排向国有贫困林场倾斜,切实增强国有贫困林场的造血功能。

  三是着力支持国有贫困林场特色产业发展。坚持守住“森林生态不破坏、国有资源不流失”两条红线,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安排的扶贫资金,扶持建设一批工作扎实、发展机制科学、预期效益良好的重点特色产业项目实施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国有林场特色产业推进行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支持国有贫困林场因地制宜发展苗木、花卉、茶叶、林果、中草药、林下养殖等绿色、有机、无污染特色产业,充分促进职工创业就业,带动增收脱贫。鼓励国有贫困林场采取“集中开发、分别入股”、PPP等方式,联合开发森林旅游、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等特色产业。同时,鼓励职工采取承包、租赁、股份、联营等形式发展特色产业,对清理回收的被无偿或低价使用的国有林场森林景观资源优先用于支持贫困职工发展“森林人家”。结合管护站点建设,在充分发挥管护站点森林管护、防火等功能的基础上,积极建设职工小特色种养基地和“森林人家”。

  四是大力加强国有贫困林场技能培训。采取技能培训、交流锻炼、送书送技术进林场、特色文化林场建设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国有贫困林场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同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科技优势,为国有贫困林场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

  五是不断夯实国有贫困林场管护站点基础设施。将国有贫困林场管护站点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年度发展规划,切实解决国有贫困林场管护站点基础设施滞后问题,力争2020年前实现国有贫困林场管护站点水、电、路三通,通讯讯号全覆盖。

  六是统筹推进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按隶属关系纳入当地政府扶贫工作计划,狠抓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9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东西部国有林场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通过与东部地区国有林场的产业合作、输送国有贫困林场管理人员到东部地区国有林场挂职等方式,切实推动国有贫困林场实现脱贫。同时,协同民政部门,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国有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