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蒙自市芷村镇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611户9167人,贫困发生率25.12%,去年脱贫1125户3990人。目前,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86户5177人,2017年计划脱贫出列贫困村3个,332户1122人。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组建战斗分队,全面拉网排查。镇党委、政府根据《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按照蒙自市委、市政府 “七个责任清单”和“五个一”工作制度要求,聚焦精准,压实责任,充实力量,组建1支脱贫攻坚战斗队和11支脱贫战斗小分队,对全镇农村常住人口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了5654户23740人,锁定漏评和返贫户383户1493人,正常退出和剔除57户172人,实现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为精准扶贫打牢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综合把握标准。年人均纯收入2952元是个硬性指标,但又不是一个机械的数值界线。我们严格按照“1+N”的识别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注重实事求是,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努力把上级的政策标准转化为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动态管理工作开始以来,我们对镇党政班子、机关干部、驻村干部、村委会干部进行层层培训,对识别政策闭卷考试,达不到90分的通报批评,并重新培训。通过这种方式,让战斗分队熟悉政策,掌握标准。在测算人均纯收入时,我们将测算对象分三类:第一,收入绝对在2952元以下的,纳入贫情分析;第二,收入在2952元上下浮动的,作为农户分析收入来源中的不稳定因素,把短期因素或一次性收入较多的纳入贫情分析。例如部分农户因为2016年生姜价格较高,收入超过了贫困标准,但是今年不能保证价格高位,收入可能跌落2952元;第三,收入测算即使超过2952元,但收入不够稳定,特别是家庭中小孩即将读高中、大学或确诊重大疾病、慢性病需要治疗的,也纳入贫情分析,进行综合判断。
三是坚持“六看一问”,务求客观公正。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我们遇到了优亲厚友、故意分户、争当贫困户、村组干部不配合、虚报家庭年均收入、空挂户等问题,为公平公正精准识别贫困户,我们入户调查公正遵循“六看一问”:入户看电器,揭锅看荤素,里外看房屋,抬头看气色,面对看穿着,圈舍看猪牛,出门问邻舍。通过看、问、查、评、访等综合方式,做实群众工作,全面真实客观地了解识别对象的基本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动态管理。我们一个村村组长和支部书记坚持要把儿子、女婿纳入动态管理,多次工作无果,我们反过来做通他们儿子、女婿的工作,使他们放弃了争当贫困户的想法。我们一个村委会为争贫困户名额,新增上报了9户拟纳入贫困户,理由是户口已经分开,我们干部为摸清情况,利用吃晚饭时间进村入户核实,发现8户和原户主同吃同住,1户有两辆车,不符合条件,不纳入贫困户。还有一农户在外务工10多年,为争贫困户,随便指了一个烤烟棚为其房屋,我们让他打开门查看居住痕迹,是否有洗漱用品,让他无言以对,承认错误。通过坚持“六看一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群众的基本情况,能够较好地把握一个村子群众的生活状况。
四是群众全程参与,识别公开透明。我们以零错评、零漏评、零错退为目标,按照省、州明确的方法步骤,结合芷村实际,增加了几个步骤和环节:一是贫情分析会前开展了全面摸排,11支脱贫战斗小分队负责对战斗小分队摸排工作和结果进行初审。二是贫情分析会前召开村总支扩大会,村三委干部、村支部书记、村组长、妇代组长、村民代表对初审名单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召开全镇动态管理评定分析会,由挂钩联系领导和联系组组长交叉检查审议拟纳入农户调查表,确保全镇评定标准一致。四是贫情分析会后,将贫情分析结果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深入群众调查走访、开群众会,将政策、标准、结果公之于众,让群众知晓,群众也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评定线索。有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时房子也破旧,穿着也简陋,吃的也不好,但群众反映他购买了商品房,但是在市住建局系统内查不到他的购房信息,后来经过州扶贫办的统筹安排,在其他一个县市查到了他的商品房信息,入住时还请了朋友去庆贺。通过调查核实,剔除了这户贫困户,并追回了相应的补助资金。由于我们做到了让群众参与识别、参与监督,确保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党建引领脱贫,党员带头模范。脱贫攻坚已进入滚石上坡、啃硬骨头的关键时刻,只有发挥组织优势、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才能更大限度地激活脱贫致富的“活力因子”。我们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跟得上、走在前”,把全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坚持党员“六带头”,推行支部包保脱贫村、党员包保、党员“一帮一”“一帮多”等方式,创新性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清零、人畜混居清零、基层党组织强基”“三个专项行动”,坚持“输血”变“造血”、“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扶人”与“扶文”融一处,提升贫困地区教育程度,转变贫困群众陈规陋习,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