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红河州关于实施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相关要求,红河州林业局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以林业工作为依托精准发力,依法依规对民生建设项目中征占用林地项目执行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6116524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7个,占用林地63.5211公顷,免缴植被恢复费5818723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项目1个,占用林地0.7628公顷,免缴植被恢复费87586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3个,占用林地2.3438公顷,减免植被恢复费210215元。
以改善群众住房、教育、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为出发点,我州免征植被恢复费政策的执行,为林(山)区群众脱贫增收、安居乐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有力支持,受到了广大林区基层行政部门和林农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