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养质量和效益,“护好”农村公路工作取得新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资金1.8975亿元、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1.6269亿元,实施了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612公里,全州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县道达到86%、乡道达到75%、村道达到67%,连续4年保持被评为省级农村公路养护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