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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创建旅游市场明码标价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18-01-24 信息来源:州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泸西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创建旅游市场明码标价示范点的通知》(云价检查〔2017〕128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创建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创建旅游市场明码标价示范点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任组长,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泸西县旅游市场“明码标价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价格监督检查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二是划定红线区域。以阿庐古洞旅游景区为中心,划定明码标价红线整治区域,以阿庐古洞旅游景区门票、旅游商品明码标价为重点,将红线区域内的酒店、餐饮、超市、停车洗车场、零售商店、歌舞厅等全部纳入规范明码标价整治范围。

                                  

  三是印制明码标价服务指南。为使明码标价按要求标识,泸西县将红线区域内服务行业归为3大类,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明码标价服务指南,共印发了《泸西县旅游景区住宿业明码标价指南》《泸西县旅游景区餐饮业明码标价指南》《泸西县旅游景区商品明码标价指南》92份;同时规范制作零售商品标价签,让经营者有样可照。

  四是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范。协同工商、公安、旅游等部门,深入阿庐古洞景区及红线区域内的服务企业指导明码标价规范工作。首先,检查经营合法性,是否有照经营。其次,明确规范明码标价时限。要求经营者在2017年12月28日前必须将公示、标识张贴在醒目位置。第三,提醒告诫。

                                 

                                 

                                 

  向红线区域内的经营者发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30余份,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同时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实施岗位值班制度和手机24小时不关机应诉制度,认真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通过一系列规范工作,泸西县旅游景区红线区域内旅游商品明码标价率达到99%以上,基本达到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开心旅游的目的。

  红河州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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