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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召开健康扶贫医疗控费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8-01-15 信息来源: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

  1月12日下午,红河州召开全州健康扶贫医疗控费工作会议。13县市卫生计生局分管健康扶贫工作的副局长、健康扶贫办负责人,13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院长、医保办主任,州第一人民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第三人民医院、州第四人民医院、州传染病医院、州妇幼院分管医保工作的副院长、医保办主任,州健康扶贫办全体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州医疗生育保险局局长张太华到会进行培训指导。会议由州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翠华主持。

 

  会议首先由州医疗生育保险局局长张太华就目前各县市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情况和卫生医疗机构在医疗控费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比例高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强调了医疗机构的责任,以及在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会上,州健康扶贫办负责人对健康扶贫30条措施作了进一步的政策解读,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好“四重保障”和“九个确保”,要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要求卫生部门要正视自身责任,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努力把健康扶贫工作做好。

  最后,州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翠华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严防死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下的刚性任务,要求各卫生医疗部门要尽快解决各自在医疗控费方面出现的问题,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二是各部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工作,抓紧抓好;三是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和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的学习,做到全面熟练掌握健康扶贫政策;四是各部门要相互协作,争取在1月20日之前实现“一站式”系统结算;五是对标对表健康扶贫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做好查缺补漏,全力做好迎接省脱贫攻坚综合考核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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