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红河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项审计工作在红河州由审计试点进入全面推开阶段。
《意见》指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以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为主要审计对象,以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工作目标,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意见》明确要求,建立由审计局机关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州审计联动工作机制,到2020年全州同步建立起较为规范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力争对全州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轮审一遍,各县市也要将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年度计划,从点到面全领域开展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