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省政府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的创业目标任务,红河州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逐级逐部门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的实施。
二是落实政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将个人贷款对象拓展到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拓展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同时,进一步改进服务措施,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流程和服务管理,提升扶持质量,使符合政策条件的创业人员都能及时得到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
三是完善服务,提高质量。各级承办部门切实加大创业促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热情,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积极改进服务措施,加强政策及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扶持质量,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经营稳定性。加大对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提高大学生创业扶持的比例,确保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比例达到目标任务数的10%以上。
四是加强配合,提高效率。积极推行承办部门联合调查、联合会审工作制度,建立承办部门和金融机构“同时入户、同时调查、同时办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放贷审批进度,力争提前一个季度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