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省金融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银监局组成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调研组到我州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题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红河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2017年我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红河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近年来我州按照云南省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长效机制,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社会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准确研判形势,让群众知晓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把好市场主体的入口关,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三是完善相关机制;四是妥善处置风险;五是抓好考核评价。
州金融办、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人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红河银监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等23家成员单位参加了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