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在蒙自市召开

发布日期:2018-02-12 信息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月7日,红河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在蒙自市召开,全州13县市财政局、州本级相关部门领导和业务人员共有195人参加会议,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琼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杨琼书对做好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按时完成分部门目录编制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在2018年2月28日前把编制好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报州财政局对口预算管理科室,对口预算管理科室会同预算科和综合与研究科对部门报送的指导性目录进行审核,经审核后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确定该部门指导性目录。各经费管理科室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分部门的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报省财政厅备案,并下发县级相关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县市暂不编制指导性目录,执行州级指导性目录。

    二是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从2019年起,州本级各相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报依据是分部门目录,属于编报范围内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分部门目录所列内容,按照支出预算正式控制数,遵循“以事定费”的原则,认真测算年度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所需资金,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明确细化到具体项目和资金数量,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才购买服务的原则,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县市从2019年开始根据州级分部门目录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流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下达后,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所需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资金、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确定购买方式。购买主体应根据购买内容的市场发育程度、服务提供方式和特点等因素,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 的原则组织购买。

  四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各县市财政局、州级各相关部门及州财政局经费科室要指定相对固定的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的联络员,于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分别上报上年度及本年上半年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半年、年度统计报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计划。

  会议还对州本级和县市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业务操作培训。通过培训,大家对政府购买服务概念的理解、分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编制方法、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编制方法、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的填报方式认识上有了较大提高。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