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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多地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世界湿地日” 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8-02-12 信息来源:州森林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在迎来世界第22个湿地日之际,为了提高公众对湿地、野生动植物价值和效益的认知及森林防火的认识,更好地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森林火灾对人类生存的危害,我州多地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建水:建水县森林公安局主要是通过发放宣传海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料和粘贴各种宣传贴画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知识。 

  河口:河口县森林公安局通过悬挂横幅、摆设展板、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对《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对近期办理的重特大案件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例开展了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倡议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增强法律意识及法制观念,共创美好家园,实现可持续发展。 

  金平: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结合当前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现状,着重强调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并以鲜活的案例介绍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所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预防和抵制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 

  绿春:绿春县森林公安局通过展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移动宣传车等形式围绕主体进行宣传。活动中,共设立“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点1点,悬挂大幅宣传标语26幅,发放“关注湿地、爱护湿地”和湿地基本知识宣传单6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1辆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湿地的意识,促进了绿春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 

  红河:红河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开展野生动植物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选在人员流动较大的红河县农贸市场对面进行,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此次各地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海报6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广泛宣传了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自觉引导广大群众珍爱我们生存的大自然,珍爱环境,为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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