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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国材到红河州调研指导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14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8月10日至11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国材,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任付永新一行,先后到蒙自市、开远市指导民政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调研期间,调研组听取了州民政局及蒙自、开远两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情况汇报,深入红河州州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开远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蒙自市文澜公园、开远市凤凰公园避难场所等地,实地检查物资储备情况、避难场所建设推进情况和中央救灾仓库建设推进情况。

  李国材强调,民政部门是实施灾害救助的主要职能部门,是确保政府惠民政策落实的第一责任单位。为此,一是要强化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政策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加强受损民房恢复重建管理与投入,确保灾后救助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要加强应急值守责任制度落实,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确保灾害事件有人管、有人抓和有落实。三是加强灾害信息管理报送工作。要加强与防汛抗旱、气象、国土、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预警信息机制和灾害信息共享通报制度、灾情会商等工作,为防灾减灾救灾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在汛期关键时期,要求各地要合理调配、使用救灾物资,对前期已调运使用的空缺物资要尽快补缺,确保仓储充足。五是要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科学规划避难场所,为避险群众提供舒适的服务环境与条件。六是加强在建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质量管理。各地要加强防灾减灾工程性工作的管理,对在建的救灾物资储备库要按照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建设标准》规范储备库建设,充分发挥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社会效益,为灾害快速紧急救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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