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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改委组织召开2018年价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

发布日期:2018-08-13 信息来源:红河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规范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完善价格执法程序,提高价格执法能力,红河州发改委于8月8日至10日在蒙自市召开一年一度的价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全州发改系统分管价格工作领导及全体价格执法人员共65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绿春县大黑山镇三猛乡卫生院扩大范围收取床位费检查费护理费案》《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迟执行住房转让手续费案》等5个案件进行评查,依据《价格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规定》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和卷宗归档各阶段的法律知识和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点评。总体看来,价格行政执法基本达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自由截量权行使适当,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执法队伍能力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定性不准确;二是程序不严格;三是证据有待完善;四是文书制作的严谨规范性有待提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会议对如何推进红河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县市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州决策部署上来,要以政治站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全面依据审查的原则、范围、标准及方法,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召集人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会议还对下一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红发〔2018〕10)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二是转变作风,扎实工作,有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重抓好涉企收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努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落实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措施,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四是畅通“12358”价格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价格诉求问题。五是全面展现新时代价格改革工作新气象,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永不懈怠,主动作为。敢于和善于担当,提升能力,增强本领,切实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价格工作的重点,为企业解困,为人民解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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