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入汛以来,全州遭受了较重的洪涝、滑坡泥石流和风雹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了损失和影响。截至7月31日,受灾人口29.26万人,因灾死亡失踪4人,倒塌房屋115间,损坏房屋3378间,直接经济损失3.98亿元,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815名。为确保因灾需救助人员基本生活,红河州民政局早安排、早布置、早应对,采取7项措施,力保灾害救助惠及于民。
一是多方筹措救灾救助资金与物资,力保日常救助与汛期救助需要。在去年底前和今年汛期期间,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及时下拨了4736万元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和25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保障贫困群体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力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应急保障物资仓储制度化、日常化。全州严格执行内地储备救灾物资20万元、边疆10万元的量化储备制度。目前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储备了价值近2800万元的救灾物资,能保障中小型灾害的应对需求。
三是做实灾害应对准备与灾情报送工作。先后下发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执行24小时汛期应急值守制度,全州3500名灾害信息员全面进入临战状况,保证2小时灾情报送制,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核查灾情,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救助灾区群众。汛期中,目前县以上民政部门报送灾情35条次,整理上报省级14条次。
四是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资金与物资管理。严格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制度,州民政局先后派出3批次45人的检查组深入县市针对“六个严禁”中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相关执行情况,力保救灾资金物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五是加强因灾救助台账管理。目前,全州已将23万人纳入了救助管理台账,并将新增灾民纳入新增灾民救助台账管理,确保救助工作依台账施救,力求精准救助到位。汛期期间,对2户3人实施了3万元的因灾抚慰救助,调运、搭建价值12万元的80顶救灾帐篷对有灾害隐患的1811名灾区群众进行安全避险,确保灾民有临时住房。投入救灾资金物资2500万元,救助了15.36万人,其中,口粮救助11.27万人,衣被救助3.21万人;对房屋倒塌的34户给予了34万元的农房理赔(理赔工作正在办理中),对房屋损坏的1651户分别给予每户500元至3000元的民房恢复重建补助。
六是加强灾害演练,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紧紧围绕“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据统计,“5·12”活动周共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2610场次,参与演练48.9万人次,发放宣传册20余万份、图书1.7万册、衣衫600件、帽600顶、环保袋1.8万个、挂图3000张、防火宣传作业本22.61万本,张贴海报6000张,投入展板1200余块,书写宣传标语3.1万条,悬挂横幅875条,出动宣传车900台次,开展广播宣传150场次,荧屏宣传196块370条,文艺演出30场次,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44.6万份,向州内全体公民发布公益短信1条,社区医生为群众义诊200余人次。
七是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政策覆盖全州。注重“预防为主、救助为辅”的灾害救助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政府宣传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政企精诚合作的作用。全州通过整合防灾减灾救灾资金,采取州、县政府出资960多万元,农户每户自筹1元的方式,共筹措1041万多元,将83万多户居于农村的居民纳入农房保险范畴,为灾后实施救助工作筑牢保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