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新政策,明确2018年全省88个贫困县“全面改薄”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负担,非贫困县“全面改薄”资金仍按照原比例分担。执行新政策后的首批资金已于日前通过《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省级资金的通知》下达至州级。红河州屏边、石屏、泸西、元阳、红河、金平、绿春7个贫困县应承担的6717.71万元配套资金全部改由省级财政负担。待省级项目备案通过后,此批资金将及时下达至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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